国际货币市场
短期信贷市场主要包括银行对工商企业的信贷和银行同业拆放市场。前者主要解决企业流通资金的需要,后者主要解决银行平衡一定头寸、调节资金余缺的需要。
外国工商企业在西方国家的货币市场上进行存款或放款。首先应注意的是利息率惯例。按国际惯例,外币存款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以存款按年历的实际天数除以360 天计算;英国的惯例是英镑、比利时法郎、新加坡元。爱尔兰镑、南非兰特等按年历的实际天数除以每年365 天计算;瑞士的惯例是,瑞士法郎在国内市场上以每月30 天计算,每年360 夭计算。
比如说,有一笔金额为500000 瑞士法郎,在瑞士某家银行从1 月31 日起存到2 月28 日止,年利率7%。若按国际惯例,存款利息为500000×7%×28/360=2722(瑞士法郎)
若按瑞士惯例,存款利息为500000×7%×30/360=2917(瑞士法郎)
这个例子说明,外国工商企业在西方货币市场进行融资时,要注意利息率惯例。
西方国家还规定,在本国的外国工商企业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在本国银行进行短期存款,根据不同的期限,有不同的数额规定。比如说,在瑞士,存款期限在3 个月以上,最低额为100000 瑞士法郎,存款期为1 天或1 天以上,最低额度为2000000 瑞士法郎。数额小于1000000 瑞士法郎的存款,期限必须在1 个月以上。外币存款的最低数额要相当于100000 瑞士法郎,存款期限在1—12 个月。
48 小时的通知存款,是指那些不定期的提前2 天通知便可增减和提取的存款。这种存款的最低额度必须相当于2000000 瑞士法郎。
在银行短期信贷业务中,银行同业拆放业务相当重要。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市场是典型的拆放市场,它的参加者为英国的商业银行、票据交换银行和外国银行等。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利率是国际金融市场贷款利率的基础,即在这个利率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附加利率。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利率有两个价:一个是贷款利率,另一个是存款利率。二者一般相差0.25%—0.5%。在报纸上见到的报价如果是9%—9.25%,那么,9%为存款利率,9.25%为贷款利率。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各国政府为了通过中央银行管理和控制信用,都以法令的形式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接受客户的存款后,必须按一定比例,也就是法定准备率,向中央银行交纳一定的法定准备金。这种准备金就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但这种存款没有利息。中央银行通过变动法定准备率来控制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控制信用扩张的幅度。法定准备率越高,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越小;反之,法定准备率越低,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越大。
由于中央银行接受商业银行交纳的准备金不付利息,商业银行不愿在中央银行有超额准备金而损失利息,但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也不得低于法定准备率所规定的限额。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存贷业务中使其资产和负债经常变动,其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也要变动。在一天之内,有些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可能超过法定准备率规定的最低限度,而另一些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低于法定准备率规定的最低限度。如果中央银行发现,某家商业银行的法定准备金不足的话,就会立即公布该银行不能参加票据交换。如果一个银行被停止参加票据交换,这家银行存款人所开出的支票,就不能存在别的银行帐户上,那么这家银行的存款人别无选择,只能到它那里去提取现金。如果这一消息一经广泛传播,这家银行所有的存款人都来提取现金、挤兑,这家银行的倒闭之日也就到来了。
因此,凡是那些在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不足的银行,丝毫不能抱侥幸心理,蒙混过关,必须当天立即以可用的资金把不足的法定准备金补足。所谓立即可用的资金也叫当天抵用的资金:一是现钞,二是向中央银行借款,三是向同业银行借款。各商业银行自己保留的现钞不会太大,若法定准备金短缺不太大时,可把现钞存入银行,缺口太大,现钞难以应付。商业银行的法定准备不足时,一般不愿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因为这样做是把自己的真面目暴露给了中央银行,只有在万不得已之时,方采用此下策。法定准备金不足的银行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同业银行借款,把同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多余的法定准备金的一部分转到自己的帐户上来,待到自己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多余之时,再把相当于原来的借款额度部分转到其债权行的帐户上来。
同业拆放业务是银行一项经常业务,以隔夜拆放为多,今天借明天还,绝大部分是1 天期到3 个月期,3 个月以上到1 年的较少。同业拆放,彼此之间靠信用办事,一般打个电话就解决了,也不用什么契约、票据之类的工具。在英国,同业拆放的最低额度为25 万英镑,高的可达数百万英镑。同业拆放可以由资金短缺方找资金有余方,资金有余方也可主动找资金短缺方。双方也可通过经纪人去寻找借贷对象。由于现代通讯设备发达,借贷双方已经不限于同一城市了,而成为全国性的交易,成交后立即通过中央银行的通讯网络拨帐,次日仍通过电讯拨还。
同业拆放是商业银行之间进行的借贷业务,但在美国中央银行有存款的不只是商业银行,还有外国银行、联邦机构和证券经纪人等。这些机构根据同业拆放的原则,也可以把它们存在中央银行帐户上的余额借给需要资金的机构。借出和偿还同样是通过中央银行拨帐的方式进行。
2.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定期存单(CD),指银行发行对待有人偿付具有可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载有发行的金额及利率,还有偿还日期和方法。如果存单期限超过1 年,则可在期中支付利息。在纽约货币市场,通常以面值为100万美元为定期存单的单位,有30 天到5 年或7 年不等的期限,通常期限为1—3 个月。一律于期满日付款。
从本质上看,存单仍然是银行的定期存款。但存单与存款也有不同:
(1)定期存款是记名的,是不能转让的,不能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而存单是不记名的,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
(2)定期存款的金额是不固定的,有大有小,有整有零,存单的金额则是固定的,而且是大额整数,至少为10 万美元,在市场上交易单位为100万美元。
(3)定期存款虽然有固定期限,但在没到期之前可以提前支取,不过损失了应得的较高利息;存单则只能到期支取,不能提前支取。
(4)定期存款的期限多为长期的;定期存单的期限多为短期的,由14天到1 年不等,超过1 年的比较少。
(5)定期存款的利率大多是固定的;存单的利率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即使是固定的利率,在次级市场上转让时,还是要按当时市场利率计算。
可转让定期存单是近30 年出现的新的存款方式,1961 年由美国纽约花旗银行首先发行。当时的背景是,市场利率上下波动,投资者觉得,把闲置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固然方便灵活,但没有利息,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在银行,利息与债券、商业票据产生的利息比也是比较低的,而且有上限约束,定期存款不能转让,提前支取损失利息。所以投资者把投资方向由银行存款转向短期债券、商业票据、国库券上去。对商业银行来说,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面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发现,他们的经营方式有问题,应当革新。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方式仅仅是管理资产,存款增加,就增加贷款或其他形式的投资,资金不足就取回贷款,或出售有价证券。对负债则毫无办法,只能听之任之,客户来存款,就接受,客户不来,就等待。面对新的问题,商业银行认为用这种守株待兔的办法对待客户的存款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对存款不能一味等待。如果老是等待,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社会闲置资金流向国库券和其他短期债券。
纽约花旗银行经过深思熟虑,创造出可转让定期存单这种新的方式,变等待为主动出击,在货币市场上与其他投资方式争资金,以求增加存款。纽约花旗银行在发行存单之前,先取得一些大经济商的支持,保证为存单提供活跃的次级市场。由于一些大经济商的鼎力相助,花旗银行第一次发行存单一举成功。接着,其他银行也立即仿效,从那以后定期存单成了短期融资的工具。
银行发行的可转让定期存单,在性质上仍属于债务凭证中的本票,由银行允诺到期时还本付息,购买存单的投资者需要资金时,可把存单出售换成现金。存单把存款和短期证券的优点集中于一身,既为银行带来了方便,又为客户提供了好处。
存单的利率高于类似的偿还期的国库券的利率。这种差异是由存单的信用风险程度比较大决定的,还由于存单的流动性没有国库券的流动性强,二级市场对存单的需求较少,存单的收益纳税面大。在美国,存单收益在各级政府都纳税,现在,各个发行银行的不同也反映了存单的利率差异。存单市场发展的初期,存单的差别是比较小的,可是逐渐地存单的买者开始对不同的银行发行的存单进行选择,资信高的银行发行的存单利率低,资信差的银行发行的存单利率高。
存单的利率是固定的。存单的持有者在出卖存单时,市场现实利率可能与存单上商定利率不一致,可能高于商定利率,也可能低于商定利率。在次级市场上购买存单的人,要求按当时的现实利率计算。因为他若不在次级市场上买存单,而到银行直接买原始存单,只能依据这个当时利率,而在次级市场上买到的存单到期时,银行是按商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比如说,存单转让时,市场利率为10%,而存单利率为9%,市场利率高于存单商定利率1%,存单的卖者要把这1%补给存单的买者。由发行存单那天起到期满那天为止的利息归买者。由于市场利率高于存单上的商定利率,存单的卖者要从他所得到的利息中减去补给存单买者两种利率之差。这就是说,若市场利率高于存单商定利率,存单的卖者有一定损失;若市场利率低于存单商定利率,存单的买者要对卖者支付这两种利率之差。这时,存单卖者得益。
3.商业票据
商业票据是指没有抵押品的短期票据。从本质上说,它是以出票人本身为付款人的本票,由出票人许诺在一定时间、地点付给收款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商业票据是最早的信用工具,起源于商业信用。而商业信用的出现先于金融市场的产生之前。在没有金融市场时,商业票据没有流通市场,只能由收款人保存,到期才能收款。到有了银行,有了金融市场,商业票据的持有者才可以拿商业票据到银行去抵押,到市场上去贴现,提前取得资金。近年来更进一步演变为一种单纯的用在金融市场上融通筹资的工具,虽名为商业票据,却是没有实际发生商品或劳务交易为背景的债权凭证。
商业票据的主要种类和特点是:
(1)短期票据,是货币市场中的短期信用工具,最短期限是30 天,最长是270 天。
(2)单名票据,发行时只须一个人签名就可以了。
(7)大公司票据,只有那些财务健全、信用卓著的大公司才能发行商业票据。
商业票据市场基本上是一种初级市场,没有二级市场。其原因在于:第一,大多数商业票据的偿还期很短,20 天到40 天。第二,大多数商业票据的发行人对投资者面临严重流动压力时,是准备在偿还期到期以前买回商业票据的。
商业票据利率一般比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库券的利率高,这是由风险、流通和税收的原因决定的。商业票据的风险大于政府国库券的风险,所以其利率要高于国库券的利率。同是商业票据,资信程度高的公司发行的利率低,资信程度差的公司发行的利率高。商业票据没有二级市场,国库券有二级市场,所以商业票据利率比国库券的利率高,商业票据的收益在各级政府纳税,在美国,国库券的收益只在联邦政府纳税,所以商业票据的利率要高。
商业票据利率和银行优惠利率也有重要关系。优惠利率是商业银行向与它关系最好的企业贷款所收的利率。商业票据利率和银行优惠利率是互相竞争的。如果银行优惠利率高于商业票据利率,一些大企业就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筹资;反之,若优惠利率低于商业票据利率,一些大企业不发行商业票据而向银行借款融资。
4.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发票人签发一定金额委托付款人于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于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在性质上属于委托证券,是由发票人委托付款人付款,而本票是由发票人自己付款,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
银行承兑汇票指以银行为付款入并经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承兑”就是银行为付款人,表示承诺汇票上的委托支付,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的行为。
一旦银行在汇票上盖上“承兑”字样,汇票就成为银行的直接债务,在此后银行负有于汇票到期时支付现金给持票人的义务。
汇票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相距遥远,所用货币各异,不能像国内贸易那样方便地进行结算。从出口方发运货物到进口方收到货物,中间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段时间一定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用,不是进口商提供货款,就是出口商赊销货物。若没有强有力中介人担保,进口商怕付了款收不到货,出口商怕发了货收不到款,这种国际贸易就难以顺利进行。后来银行参与国际贸易,作为进出口双方的中介人,开出信用证,一方面向出口商担保,货物运出口,开出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发到银行,银行保证付款,同时又向进口商担保,能及时收到他们所进口的货物单据,到港口提货。出口商开出的汇票,如为即期汇票,开证行于见票后立即付款;如为远期汇票,开证行见票予以承兑,到期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就是通过国际贸易的结算过程被创造出来的。
设美国某一进口商从法国某一出口商那里进口一批价格10 万美元的货物。为了进行支付,美国的进口商从美国某一家银行取得以法国出口商为收款人的信用证。凭这张信用证允许法国出口商对美国这家银行开一张汇票。
法国出口商发出商品并把信用证转交给法国银行,法国银行开一张对美国银行的汇票,并寄给美国银行。美国银行确认之后,汇票上盖“承兑”印记,这就创造出一张银行承兑汇票。
应注意的是,美国银行只是保证到偿期支付,不必为这种交易提供信用。
(1)出口国——法国银行提供信用。法国的出口商出口货物后持承兑汇票要求法国银行对汇票议付,也就是支付现金,并把这笔款存在法国银行。
美国的进口商已经收到货物,同时对美国承兑银行有一笔短期负债。美国银行则既有一笔新资产(美国进口商所负责的汇票金额),又有一种新负债(银行承兑汇票对汇票持有人支付),等到汇票到期时,美国银行向法国银行支付10 万美元,美国进口商向美国银行支付10 万美元。这个过程说明,是法国的银行提供了信用。
(2)证券商提供信用。法国银行接受本国出口商的议付后,把汇票卖给美国一家证券商,得到美元并存在美国银行。待汇票到期时,美国银行向持有汇票的美国证券商支付10 万美元,美国进口商对美国银行付款。这个过程说明是美国证券商提供了信用。
(3)美国承兑银行提供信用。法国银行提供本国出口商议付后,把汇票卖给美国承兑银行,获得美元并存在美国银行。待汇票到期时,美国银行不必对自己支付了。美国进口商对美国银行付款。这个过程说明,美国银行提供了信用。
承兑汇票的主要用途是为国际商品流通融资。一是为本国的出口商融资,本国的出口商持有外国银行承兑的汇票可以在本国银行贴现,直接取得出口货款。汇票到期之后,本国银行再从外国银行收回汇票所载的金额。二是为本国进口商融资,本国进口商与外国出口商签定进口合同之后,可要求本国银行通知外国出口商开出以本国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使外国出口商及时交货。本国进口商从本国银行得到提单并向本国银行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是随着国际贸易产生的,可以说没有初级市场,但有次级市场。参加银行承兑汇票次级市场交易的有三种人:一是创造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二是经纪人;三是投资者。承兑银行所持的银行承兑汇票都是自己承兑、自己贴现的。这部分汇票的大多数没有进入初级市场,没有流通。经纪人主要是代客买卖,收取佣金。投资者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占市场流通总额的绝大多数。
5.贴现贴现是指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据向银行兑换现金,银行将扣除自买进票据日(即贴现日)到票据贴现周的利息(即贴现息)后的余额付给持票人。从本质上看,贴现也是银行放款的一种形式,这种方式与一般放款的差别在于是在期初本金中扣除利息,不是在期末支付利息。
贴现在西方国家是货币市场的一项重要融资活动。贴现市场并不是指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买卖票据或银行直接与客户进行贴现的行为。而是指银行与票据经纪人成立的公共的贴现市场。如英国伦敦贴现市场银行所持有的票据,主要是从经纪人那里买进的。票据经纪人或以自己的资金或从银行取得随通知随还的票据进行贴现。将所贴现的票据向银行再贴现。票据经纪人有时介绍买卖票据,以形成活跃的贴现市场。美国纽约的贴现市场分为两部分:一为买卖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另一个是国内商业票据买卖的市场。前者指贴现商与银行问形成承兑汇票的市场;后者是指票据商将其为顾客贴现的商业票据卖给银行而形成的贴现市场。
贴现市场在英国是英格兰银行与商业银行间的桥梁,也是英国金融制度的一个特色。伦敦的贴现市场主要是由9 家贴现公司组成的。这9 家贴现公司都是伦敦贴现市场协会的成员。贴现市场在英国货币体系中发挥中心的作用。贴现公司利用他们借入的低利资金,再以较高的利息贴现票据。每月派代表拜访各清算银行、其他银行及承兑公司等,借入通知及隔夜资金。另一方面购买并探询各银行购买的票据,如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政府债券等。
贴现公司可将流动资金存入英格兰银行,后者成为前者的最终依靠。
贴现公司的经营活动为银行提供调节资金,增加其流动性之方便。当银行资金盈余时,就把资金贷给贴现公司;当银行资金不足时,就从贴现公司收回贷款。银行把多余资金贷给贴现公司,安全、方便,又有利可图。
贴现公司是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及大额定期存单的买者。
这是贴现公司最重要的活动。持有上述可转让金融资产的机构和个人,总是希望有人买这些金融资产。贴现公司经常买这些金融资产,保证这些金融资产的可转让性,增强这些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这既对银行有好处,又对客户有益处,更重要的是加速了资金的周转,促进了生产和交换的发展。
英国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也通过贴现市场来贯彻其货币政策,若英格兰银行要增加货币供给,就从贴现公司买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大额存单,贴现公司用中央银行的资金再从经纪人手中买上述金融资产,使流通领域中的货币供给增加。若中央银行要减少货币供给,就不购买贴现公司票据,贴现公司没有足够资金也要减少从票据经纪人处买票据,票据不能转变成现金,流通中货币供给减少。
货币替代 |
资本逃避 |
||
机会成本 |
企业边界 |
||
财务分析 |
|||
补偿贸易 |
|||
服务蓝图 |
(1)《中国大百科全书》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