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美联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federalreserve.gov
1910年11月22日夜,纽约城外一节完全密封的火车车厢里,车厢里坐着的全是美国最重要的银行家,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列车的终点是佐治亚州的哲基尔岛。佐治亚州的哲基尔岛是一群美国超级富豪拥有的冬季度假胜地。
以J.P.摩根为首的大腕们成立了一个哲基尔岛打猎俱乐部,地球上1/6的财富聚集在这个俱乐部会员的手中,会员身份只能继承,不可转让。此时,该俱乐部得到通知,有人要使用俱乐部场所大约两个星期,所有会员不能在这段时间内使用会所。会所的所有服务人员全部从大陆调来,对所有到达会所的客人一律只称呼名字,而绝对不能使用姓氏。会所周围50英里的范围内被确保不会出现任何记者。
由于1907年银行危机以来,银行家在美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太差,以至于国会议员中没有人胆敢公开支持由银行家参与制订的法案,所以这些人从纽约躲到小岛来起草这个文件。另外,中央银行这个名称过于树大招风,自杰斐逊总统以来,中央银行的名称始终与英国的国际银行家阴谋联系过密,所以保罗建议用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的名称来遮人耳目。但是,它具有一切中央银行的职能,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被设计成私人拥有股份,并将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与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不同的是,美联储的股份构成中,原来20%的政府股份被拿掉了,它将成为一个“纯粹”的私有中央银行。为了使联邦储备系统更有欺骗性,在谁控制美联储的问题上,保罗巧妙地提出:“国会控制美联储,政府在董事会中拥有代表,但是董事会的多数成员由银行协会直接或间接控制。”
后来,保罗把最后的版本改为“董事会成员由美国总统任命”,但是董事会的真正功能由联邦咨询委员会(Federal Advisory Council)所控制,联邦咨询委员会与董事会定期开会“讨论”工作。联邦咨询委员会成员将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董事决定,这一点被有意地向公众隐瞒了。
美国最早具有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是1791年获批的美国第一银行和美国第二银行。1837年至1862年间的“自由银行时代”美国没有正式的中央银行,而自1862年至1913年间,一个(私营的)国家银行系统起到了这个作用。美联储是由美国国会在通过欧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称联邦储备法案)的基础上建立的,由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于1913年12月23日签字。
联储法案授权组建中央银行,美联储正式诞生。这是判断美联储是否是私有机构的第一个事实:从成立之初,美联储就是一家由国家立法成立的机构。但是,美联储确实有私有机构的假象。整个联储系统,由处于核心的联储委员会(the Federal Reserve Board)和12家位于全国各地的分行组成。这12家分行,由当地的私有商业银行参股组成,一看之下,联储分行很像股份公司。
美国的诞生,是13个原英国殖民地互相妥协的结果,因此,这个国家的基因中充满了各方利益的妥协。决定向英国开战是各个殖民地妥协商议的结果,宪法的诞生和国家的成立是独立后的殖民地投票妥协的结果,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设置是妥协的结果,用选举人团制度、而不用大众选票多寡来选举总统也是妥协的结果。联储法案的产生,自然也是一个妥协的结果。
1836年后,美国的银行业相对处于一种自由状态,遍地都开起了银行。到美联储成立以后的1920年,美国的银行数量还高达3万来家,比全世界其他国家加起来的数量还要多。这些银行,自由自在了80来年,如何能轻易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管?
在美国,一个法案要通过,是需要来自各地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投票同意的,不向各地利益妥协的法案,就无法获得通过。每家银行都有各自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作代言人,如果没有大多数的议员同意法案,联储系统就会难产。于是,就像在宪法中设计出选举人团制度一样,联储法案也设计了一种向各地银行妥协的制度。
为了兼顾分布各地的私有银行的利益,法案把美国分为12个区并成立12家联储分行。分行由当地银行参股,分行的董事会由参股银行投票选举,并且,参股银行还可以每年获得分红。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兼顾地方利益。从这些规定来看,美联储系统确实带有私有的假象。
但是法案的条款远不止这些。联储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位于华盛顿的联储委员会和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前者的7名委员全部由美国总统任命,其中包括委员会主席。FOMC是联储的利率决定机构,由12名委员组成,其中,7位联储委员会成员是FOMC的常任委员,在投票表决的时候占有绝对多数的优势。FOMC的另5名委员由联储分行主席轮流担任。分行主席虽然由各参股银行推选,联储委员会对分行主席的任用有最终的否决权。
由此可见,虽然联储法案向地方利益作了妥协,但是联储系统的核心权利仍然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上。更重要的是,入股银行虽然能分得红利,但是,法案限定红利的利率为每年6%,联储多余的收入,需要统一移交国库。另外,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只有政府机构才能在网站上以GOV结尾。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美联储都是美国政府操控的国家银行,绝非私人化的公司。
以上说明,1、美联储是妥协地方利益后才得以成立的机构,也的确有股权私有化;2、联储形式上是私有股份公司,但从根本上受美国政府控制,是公有的而非私有的,可以认为是美国的中央银行;3、联储法案规定,美联储的责任是维护经济正常运行并保持价格稳定,也是在为私有公司服务,法案同时保证,联储的运作独立于政府,目的是使得政府无法控制央行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以保证货币和金融制度的相对独立。(需要说明的是美国货币发行实行“发行抵押”的制度,通过提供100%质量合格的抵押品使联邦储备券的发行成为具有充分担保的经济发行,同时又不以事先规定的限额为依据,具有相当的弹性。美国货币发行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独立性极强。)
相当于中国的银监会。
2、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
3、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
4、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的预算及开支;
5、任命每个联邦储备银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准各个联邦储备银行董事会提名的储备银行行长人选;
7、行使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权利;
8、负责保护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的实施;
9、依照《汉弗莱·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的规定,每年2月20日及7月20日向国会提交经济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类似于半年报);
10、通过各种出版物向公众公布联邦储备系统及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详细的统计资料,如通过每月一期的联邦储备系统公告(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11、每年年初向国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需接受公众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预算报告(需接受美国审计总局的审计);
12、另外,委员会主席还需定时与美国总统及财政部长召开相关的会议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并在国际事务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美联储声称没有人拥有它——它是一个政府部门内部的独立实体。美联储服从于包括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和隐私法(Privacy Act)在内的覆盖联邦机构而不是私营公司的法律;同时国会给予美联储自治的权利以保证其独立于政治压力之外行使职责。美联储的三个部分中的每一个——管理委员会、地区性储备银行和联邦开放市场委员会——都独立于联邦政府之外运作以行使其核心职能。一旦一个委员会成员被委任,他或她可以像一个最高法院大法官一样独立,虽然任期短些。
许多年以来,美联储拥有者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美联储总是含糊其辞。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对股东情况严守秘密。众议员赖特·帕特曼(Wright Patman)担任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长达40年,在其中20年里,他不断地提案要求废除美联储,他也一直在试图发现究竟谁拥有美联储。
这个秘密终于被发现了,《美联储的秘密》(Secrets of Federal Reserve)一书的作者尤斯塔斯(Eustace Mullins)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研究,终于得到了12个美联储银行最初的企业营业执照(Organization 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记录了每个联储银行的股份构成。
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署(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股份发行总数为203 053股,其中:
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的纽约国家城市银行,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万股。
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1/4的股份,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由罗斯柴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Hanover Bank)拥有1.02万股。
大通银行(Chase National Bank)拥有6 000股。
这六家银行共持有40%的美联储纽约银行股份,到1983年,他们总共拥有53%的股份。经过调整后,他们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银行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9%,汉诺威制造7%,汉华银行8%。
美联储纽约银行的注册资本金为1.43亿美元,上述这些银行究竟是否支付了这笔钱仍然是个谜。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付了一半现金,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他们根本没出任何现金,而仅仅是用支票支付,而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美联储的账户上只有几个数字的变动而已,美联储的运作其实就是“以纸张做抵押发行纸张”。难怪有的历史学家讥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既不是“联邦”,又没有“储备”,也不是银行。
1978年6月15日,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Government Affairs)发布了美国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锁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显示,上述银行在美国130家最主要公司里拥有470个董事席位,平均每个主要公司里有3.6个董事席位属于银行家们。
其中,花旗银行控制了97个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个;汉华银行控制了96个;大通曼哈顿控制了89个;汉诺威制造控制了89个。
1914年9月3日,《纽约时报》在美联储出售股份的时候,公布了主要银行的股份构成:
纽约国家城市银行发行了25万股票,詹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7 498股;J.P. 摩根公司14 500股;威廉·洛克菲勒1万股;约翰·洛克菲勒1 750股。
纽约国家商业银行发行了25万股票,乔治·贝克拥有1万股;J.P. 摩根公司7 800股;玛丽·哈里曼5 650股;保罗·沃伯格3 000股;雅各布·希夫1 000股,小J.P. 摩根1 000股。大通银行,乔治·贝克拥有13 408股。汉诺威银行,詹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 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 540股。
从1914年美联储建立以来,无可辩驳的事实显示了银行家们操纵着美国金融命脉、工商业命脉和政治命脉,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而这些华尔街的银行家都与伦敦城的罗斯柴尔德家族保持着密切联系。
银行家信托公司(Bankers Trust)的总裁本杰明·斯特朗被选为第一任美联储纽约银行董事会主席。“在斯特朗的控制下,联储系统与英格兰银行和法兰西银行形成了互锁(Interlocking)关系。本杰明·斯特朗作为纽约美联储银行董事于1928年突然死亡,当时国会正在调查美联储董事和欧洲中央银行巨头们的秘密会议,而这些秘密会议导致了1929年经济大退。”实际上美联储就是一个由私人全权控制的银行
由国会组建的作为国家的中心银行系统的操作力量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 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在克林顿竞选总统之前,美联储就已经运用货币政策这一“唯一杆杆”对经济进行调控,即把确定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并正式决定每6个月修订一次货币供应量目标。
l993午7月,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突然宣布,今后以实际利率作为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这是由于美国社会投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流动资金很难被包括在货币供应量之内。使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必然联系被打破,因此以“中性”的货币政策促使利率水平保持中性。对经济既不起刺激、也不起抑制作用、从而使经济以其自身的潜在增长率在低通胀预期下增长,进一步考察。美联储是以实际年经济增长率为主要标准作为调整利率主要依据的、全部政策安排以逆向思维为基本出发点。美联储认为、美国劳动力年均增长率为1.5%、生产率年均增长率为1%。因此,美国潜在的年经济增长率认为2.5%左右,关联储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调控利率、使年经济增长率基本稳定在2.5%左右。以解除通胀之忧。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The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简称FOMC)。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中另一个重要的机构。它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成员七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
该委员会设一名主席(通常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担任),一名副主席(通常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担任)另外,其它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都可以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讨论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最主要工作是利用公开市场操作(主要的货币政策之一),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上货币的储量。
另外,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该委员会主要的
决定都需通过举行讨论会议投票产生,它们每年都要在华盛顿特区召开八次例行会议,其会议日程安排表每年都会向公众公开。而平时,则主要通过电话会议协商有关的事务,当然,必要时也可以召开特别会议。
美联储声称没有人拥有它——它是一个政府部门内部的独立实体。美联储服从于包括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和隐私法(Privacy Act)在内的覆盖联邦机构而不是私营公司的法律;同时国会给予美联储自治的权利以保证其独立于政治压力之外行使职责。美联储的三个部分中的每一个——管理委员会、地区性储备银行和联邦开放市场委员会——都独立于联邦政府之外运作以行使其核心职能。一旦一个委员会成员被委任,他或她可以像一个最高法院大法官一样独立,虽然任期短些。
许多年以来,究竟谁拥有美联储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美联储自己总是含糊其辞。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对股东情况严守秘密。众议员赖特·帕特曼(Wright Patman)担任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长达40年,在其中20年里,他不断地提案要求废除美联储,他也一直在试图发现究竟谁拥有美联储。
《美联储的秘密》(Secrets of Federal Reserve)一书的作者尤斯塔斯(Eustace Mullins)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研究,终于得到了12个美联储银行最初的企业营业执照(Organization 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记录了每个联储银行的股份构成。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署(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股份发行总数为203053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的纽约国家城市银行,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万股。J.P.摩根的第一国家银行拥有1.5万股。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1/4的股份,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保罗·沃伯格的纽约国家商业银行拥有2.1万股。罗斯柴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Hanover Bank)拥有1.02万股。大通银行(Chase National Bank)拥有6000股。汉华银行(Chemical Bank)拥有6000股。
这六家银行共持有40%的美联储纽约银行股份,到1983年,他们总共拥有53%的股份。
经过调整后,他们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银行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9%,汉诺威制造7%,汉华银行8%。美联储纽约银行的注册资本金为1.43亿美元,上述这些银行究竟是否支付了这笔钱仍然是个谜。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付了一半现金,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他们根本没出任何现金,而仅仅是用支票支付,而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美联储的账户上只有几个数字的变动而已,美联储的运作其实就是 “以纸张做抵押发行纸张”。难怪有的历史学家讥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既不是“联邦”,又没有“储备”,也不是银行。
1978年6月15日,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Government Affairs)发布了美国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锁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显示,上述银行在美国130家最主要公司里拥有470个董事席位,平均每个主要公司里有3.6个董事席位属于银行家们其中,花旗银行控制了97个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个;汉华银行控制了96个;大通曼哈顿控制了89个;汉诺威制造控制了89个。
1914年9月3日,《纽约时报》在美联储出售股份的时候,公布了主要银行的股份构成:纽约国家城市银行发行了25万股票,詹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7498股;J.P.摩根公司14500股;威廉·洛克菲勒1万股;约翰·洛克菲勒1750股。纽约国家商业银行发行了25万股票,乔治·贝克拥有1万股;J.P.摩根公司7800股;玛丽·哈里曼5650股;保罗·沃伯格3000股;雅各布·希夫1000股,小J.P.摩根1000股。大通银行,乔治·贝克拥有13408股。汉诺威银行,詹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540股。从1914年美联储建立以来,无可辩驳的事实显示了银行家们操纵着美国金融命脉、工商业命脉和政治命脉,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而这些华尔街的银行家都与伦敦城的罗斯柴尔德家族保持着密切联系。银行家信托公司(Bankers Trust)的总裁本杰明·斯特朗被选为第一任美联储纽约银行董事会主席。“在斯特朗的控制下,联储系统与英格兰银行和法兰西银行形成了互锁(Interlocking)关系。本杰明·斯特朗作为纽约美联储银行董事于1928年突然死亡,当时国会正在调查美联储董事和欧洲中央银行巨头们的秘密会议,而这些秘密会议导致了1929年经济大退。”实际上美联储就是一个由私人全权控制的银行
马瑞纳·伊寇斯(Marriner Eccles),一九三四年至一九四八年,被认为是在格林斯潘之前美联储主席中得分最高的一位,曾协助罗斯福带领美国人民渡过大萧条时期,主持制定了《美国银行法》,重振了美国银行体系的信心,加强了美联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权力。有人评论说,伊寇斯的最大贡献,在于领导着美联储独立于政府影响之外、不受财政部左右的种种努力。
托马斯·麦克凯(Thomas McCabe),一九四八年至一九五一年。由杜鲁门总统任命。
小威廉·迈克切斯内·马丁(Willian McChesney MartiniJr),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七0年,连任五届
阿瑟·伯恩斯(Arthur Burns),一九七0年至一九七八年。是格林斯潘的学术恩师,他担任过艾森豪威尔总统的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尼克松总统的经济顾问,1970年至1978年担任美联储主席,随后又出任美国驻联邦德国大使。
威廉·米勒(G.WillianMiller),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
保罗·沃尔克(PualA Volcker),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七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主席,现任30集团(The puorg of Thirty)董事局主席,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理事会主席;美国Wolfen sohn&Co.公司前总裁,普林斯顿大学国际经济学教授。沃尔克教授长期供职于与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先后在纽约联邦储备局、大通曼哈顿银行以及美国财政部工作过,在美国乃至世界经济领域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他是一位真正的美国英雄。格林斯潘把他赞誉为“过去二十年里美国经济活力之父”。
艾伦·葛林斯潘(Alan Greenspan),一九八七年至二〇〇六年。1926年3月6日生于纽约市。1948年获纽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50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7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54年至1974年和1977年至1987年先后任纽约市工业咨询公司(汤森-格林斯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70年任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顾问,1974年至1977年任主席。1977年后任国会预算局顾问、通用电缆公司、摩根公司、通用食品公司、莫森信托公司和飞马公司等公司的董事。1981年任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1981年至1983年任全国社会保险改革委员会主席。1982年任总统国外情报顾问委员会成员。1987年8月被里根总统任命为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1991年7月,布什总统任命格林斯潘继续担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1996年2月,克林顿总统提名他连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6月20日参议院以压倒多数批准了提名。格林斯潘同时还兼任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主席。2000年1月4日,克林顿总统再次任命他为美联储主席,同年6月20日,他第四次就任该职。1998年7月,格林斯潘被授予美国“和平缔造者”奖。2002年8月,英国女王授予格林斯潘“爵士”荣誉称号,以表彰他对“全球经济稳定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本·伯南克(Ben Shalom Bernanke,1953年12月13日—)美国经济学家,现任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生于美国佐治亚州奥古斯塔,1979年获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伯南克有神童的称号,大学入学考试成绩1590分,离满分仅差10分,被哈佛大学录取。伯南克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17年,曾担任经济学系主任。2002年被布什任命为美联储理事。2005年6月,担任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10月被任命为下任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接替格林斯潘。伯南克是知名的宏观经济学家,主要研究兴趣是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史。他是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和计量经济学会会士。曾编著《宏观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原理》等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