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
远期外汇交易市场是在外汇买卖时,双方先签订合约,规定交易货币的种类、数额卫适用的汇率和交割时间,并于将来约定的时间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它的期限一般有30天、60天、90天、180天及1年,其中最常见的是90天。在国际汇率变动十分频繁的情况下,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功能是发现汇价,防范化解汇率风险,同时兼有外汇投机的功能,是外汇投机的主要手段之一,操作方法与商品期货相类似。
指直接在远期外汇市场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场进行相应的交易。银行对于远期汇率的报价,通常并不采用全值报价,而是采用远期汇价和即期汇价之间的差额,即基点报价。远期汇率可能高于或低于即期汇率。
(2)期权性质的远期外汇交易
公司或企业通常不会提前知道其收入外汇的确切日期。因此,可以与银行进行期权外汇交易,即赋予企业在交易日后的一定时期内,如5-6个月内执行远期合同的权利。
(3)即期和远期结合型的远期外汇交易。
附: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备案情况表
序号 会员名称
1 中国银行
2 中国工商银行
3 中国建设银行
4 交通银行
5 中信银行
6 日本瑞穗实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7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广州分行
8 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 英国911.html">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
11 荷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 法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3 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4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 国家开发银行
16 美国摩根大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8 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9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 中国农业银行
2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厦门国际银行
23 恒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4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5 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6 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7 荷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8 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9 法国巴黎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0 比利时富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 意大利圣保罗意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2 美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3 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招商银行
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美国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8 德国德累斯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9 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公众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2 美国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3 法国外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4 德国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5 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6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7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8 日本瑞穗实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9 上海银行
50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1 德国北德意志州银行上海分行
52 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3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4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5 日本瑞穗实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6 日本瑞穗实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57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8 法国兴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9 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0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1 深圳发展银行
62 深圳市商业银行
63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4 北京银行
65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6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7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8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9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70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71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72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当某货币在外汇市场上的远期汇价高于即期汇率时,称之为升水。如,即期外汇交易市场上美元兑马克的比价为1:1.75,三个月期的一美元兑马克价是1:1.7393.此时马克升水。
(2)贴水
当某货币在外汇市场上的远期汇价低于即期汇率时,称之为贴水。如,即期外汇交易市场上美元兑马克的比价为1:1.7393,三个月期的一美元兑马克价是1:1.75.此时马克贴水。
(3)套算汇率
两种货币之间的价值关系,通常取决于各自兑换美元的汇率。如1英镑=2美元,且1.5德国马克=1美元,则3马克=1英镑,两种非美元之间的汇率,便称为套算汇率。
(注:德国现已加入欧盟,使用欧元)
在远期外汇交易中,外汇报价较为复杂。因为远期汇率不是已经交割,或正在交割的实现的汇率,它是人们在即期汇率的基础上对未来汇率变化的预测。
(1)双方签订合同后,无需立即支付外汇或本国货币,而是延至将来某个时间;
(2)买卖规模较大;
(4)外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须经外汇经纪人担保。
此外,客户还应缴存一定数量的押金或抵押品。当汇率变化不大时,银行可把押金或抵押品抵补应负担的损失。当汇率变化使客户的损失超过押金或抵押品时,银行就应通知客户加存押金或抵押品,否则,合同就无效。客户所存的押金,银行视其为存款予以计息。
汇率变动是经常性的,在商品贸易往来中,时间越长,由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而进出口商从签订买卖合同到交货、付款又往往需要相当长时间(通常达30天~90天,有的更长),因此,有可能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进出口商为避免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就想尽办法在收取或支付款项时,按成交时的汇率办理交割。
2、外汇银行为了平衡其远期外汇持有额而交易。
远期外汇持有额就是外汇头寸(foreign exchange position)。进出口商为避免外汇风险而进行期汇交易,实质上就是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外汇银行。外汇银行之所以有风险,是因为它在与客户进行了多种交易以后,会产生一天的外汇"综合持有额"或总头寸(overall position),在这当中难免会出现期汇和现汇的超买或超卖现象。这样,外汇银行就处于汇率变动的风险之中。为此,外汇银行就设法把它的外汇头寸予以平衡,即要对不同期限不同货币头寸的余缺进行抛售或补进,由此求得期汇头寸的平衡。
在出现期汇头寸不平衡时,外汇银行应先买入或卖出同类同额现汇,再抛补这笔期汇。也就是说用买卖同类同额的现汇来掩护这笔期汇头寸平衡前的外汇风险。其次,银行在平衡期汇头寸时,还必须着眼于即期汇率的变动和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差额的大小。
在没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如果一国的利率低于他国,该国的资金就会流往他国以谋求高息。假设在汇率不变的情况下纽约投资市场利率比伦敦高,两者分别为 9.8%和7.2%,则英国的投资者为追求高息,就会用英镑现款购买美元现汇,然后将其投资于3个月期的美国国库券,待该国库券到期后将美元本利兑换成英镑汇回国内。这样,投资者可多获得2.6%的利息,但如果3个月后,美元汇率下跌,投资者就得花更多的美元去兑换英镑,因此就有可能换不回投资的英镑数量而遭致损失。为此,英国投资者可以在买进美元现汇的同时,卖出3个月的美元期汇,这样,只要美元远期汇率贴水不超过两地的利差(2.6%),投资者的汇率风险就可以消除。当然如果超过这个利差,投资者就无利可图而且还会遭到损失。这是就在国外投资而言的,如果在国外有定期外汇债务的人,则就要购进期汇以防债务到期时多付出本国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