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
人民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和回收。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的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发行人民币以来,历时50多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除1、2、5分三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目前流通的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以来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199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两套人民币同时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以第五套为主,还有部分第四套人民币。
市场流通的人民币共有12种券别,分别为1、2、5分,1、 2、5角,1、2、5、10、20、50、100元。按照法律规定,人民币中元币以上为主币,其余角币、分币为辅币。 形成主辅币三步进位制,即1元 =10角=100分。按照材料的自然属性划分有金属币(亦称硬币)、 纸币(亦称钞票)。无论纸币、硬币均等价流通。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第一套人民币,共12种面额62种版别,其中1元券2种、5元券4种、10元券4种、20元券7种、50元券7种、100元券10种、200元券5种、500元券6种、1000元券6种、5000元券5种、10000元券4种、50000元券2种。
统一发行人民币是为迎接全国解放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清除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结束了国民党统治下几十年通货膨胀和中国近百年外币、金银币在市场流通买卖的历史,促进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在建国初期经济恢复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套人民币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同时收回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和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10000。第二套人民币共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11个面额,其中1元券有2种,5元券有2种,1分、2分和5分券别有纸币、硬币2种。为便于流通,自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1分、2分、5分三种硬币,与纸分币等值流通。1961年3月25日和1962年4月20日分别发行了黑色1元券和棕色5元券,分别对票面图案、花纹进行了调整和更换。由于大面额钞票技术要求很高,在当时情况下3、5、10元由苏联代印。
第二套人民币设计主题思想明确,印制工艺技术先进,主辅币结构合理,图案颜色新颖。主景图案集中体现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风貌,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战斗历程和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主题思想。在印制工艺上除了分币外,其它券别全部采用胶凹套印,凹印版是以我国传统的手工雕刻方法制作的,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其优点是版纹深、墨层厚,有较好的反假防伪功能。
第三套人民币于1962年4月20日发行,共有 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7种面额、13种版别,其中1角券别有4种(包括1种硬币),2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1966年和1967年,又先后两次对1角纸币进行改版,主要是增加满版水印,调整背面颜色。
第三套人民币票面设计图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中国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农轻重并举的方针。在印制工艺上,第三套人民币继承和发扬了第二套人民币的技术传统、风格。制版过程中,精雕细刻,机器和传统的手工相结合,使图案、花纹线条精细;油墨配色合理,色彩新颖、明快;票面纸幅较小,图案美观大方。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中国的货币制度,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共有1角、2角和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种面额,其中1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与第三套人民币相比,增加了50、100元大面额人民币。为适应反假人民币工作需要,1992年8月20日,又发行了改版后的1990年版50、100元券,增加了安全线。
第四套人民币在设计思想、风格和印制工艺上都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主景图案集中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团结一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主题思想。在设计风格上,这套人民币保持和发扬了中国民族艺术传统特点,主币背面图景取材于中国名胜古迹、名山大川,背面纹饰全部采用富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图案。在印制工艺上,主景全部采用了大幅人物头像水印,雕刻工艺复杂;钞票纸分别采用了满版水印和固定人像水印,它不仅表现出线条图景,而且表现出明暗层次,工艺技术很高,进一步提高了中国印钞工艺技术水平和钞票防伪能力。
199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共有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八种面额,其中1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第五套人民币根据市场流通需要,增加了20元面额,取消了2元面额,使面额结构更加合理。
第五套人民币继承了中国印制技术的传统经验,借鉴了国外钞票设计的先进技术,在防伪性能和适应货币处理现代化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各面额货币正面均采用毛泽东主席建国初期的头像,底衬采用了中国著名花卉图案,背面主景图案通过选用有代表性的寓有民族特色的图案,充分表现了中国
人民币从1949年到1952年用浮动汇率制度。从1953年到1973年,以计划经济制度,人民币与美金有正式的挂钩,汇率保持在在1美元兑换2.46元人民币的水平上。但是在这时代中国大陆的外国贸易很少,所以人民币汇率意义不是很大。1973年,由于石油危机,世界物价水平上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汇率波动频繁。为了适应国际汇率制度的这种转变与现实中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有利于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便于贸易,为国外贸易所接受的原则,人民币汇率参照西方国家货币汇率浮动状况,采用“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为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1973年的l美元兑换2.46元逐步调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对人民币贬值了39.2%,同期英镑汇率从 1英镑兑换5.9l元调至3.44元,英镑对人民币贬值41.6%。从1980年到1994年,中国大陆有双重汇率制度。
1981年至1984年,初步实行双重汇率制度,即除官方汇率外,另行规定一种适用进出口贸易结算和外贸单位经济效益核算的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该价格根据当时的出口换汇成本确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人民币官方汇率因内外两个因素的影响,其对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调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复归单一汇率制度。汇率继续向下调整,从 1984年7月的2.30下调到1985年1月的2.80,之后又多次下调。这阶段虽然恢复了单一的汇率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随着留成外汇的增加,调剂外汇的交易量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因此名义上是单一汇率,实际上又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1991年4月至1993年底。这一阶段对人民币汇率实行微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度调低,但仍赶不上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的变化。到1993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分别为5.7和 8.7。可见,这时期人民币汇率制度演化与改革的特点是: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官方汇率逐渐向下调整。人民币在1994年起与美元非正式地挂钩,汇率只能在1美元兑8.27至8.28元人民币这非常窄的范围内浮动。
1971年 2.462 1985年 2.937 1999年 8.278
1972年 2.245 1986年 3.453 2000年 8.279
1973年 1.989 1987年 3.722 2001年 8.277
1974年 1.961 1988年 3.722 2002年 8.277
1975年 1.859 1989年 3.765 2003年 8.277
1976年 1.941 1990年 4.783 2005年 8.0702
(年末价)
1977年 1.858 1991年 5.323 2006年 7.8087
(年末价)
1978年 1.684 1992年 5.516 2007年 —
1979年 1.555 1993年 5.762 2008年 —
1980年 1.498 1994年 8.619 2009年 —
1981年 1.705 1995年 8.351
2010年 —
1982年 1.893 1996年 8.314 2011年 —
1983年 1.976 1997年 8.290 2012年 —
1984年 2.320 1998年 8.279 2013年 —
普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限量发行的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从1984年发行第一套普通纪念币至今,共发行了63套75枚(张)普通纪念币,总发行量约8.5亿枚(张)。这些纪念币选题丰富多彩,设计独具匠心,规格材质多种多样,图案新颖美观,面额有1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不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50多年的辉煌成就及重大历史事件浓缩于纪念币的方寸之间。这些纪念币是人民币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中国货币制度,弘扬了中国货币文化,并不断探索和创新,为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扩大对外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以元(圆)为单位。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 。以¥为代号,取“元”字汉语拼音 yuan的首写字母大写加两横。发行后,陆续收回各解放区发行的地方性货币,1951 年4月全部收清。随后又用收兑办法肃清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为了建立独立、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国家规定禁止金银、外币在市场上流通。在控制了自抗日战争以来绵延不断的通货膨胀后,国家为保持人民币币值的长期稳定,消除通货膨胀的遗迹 ,自1953 年 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按1元新币折旧币1万元进行兑换,物价 、工资 和一切 债务也按这一比率 折算 。人民币票面额有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主币,5角、2角、1角、5分、2分、1分的辅币,和1元、5角、2角、1角、5分、2分、1 分的金属辅币 。外汇兑换券是于指定范围内同人民币等值流通的票券,于1995年7月1日停止流通。
1947年12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的牌子,挂在了平山县离西柏坡一里许的夹峪村一家农民小院里。1948年秋,筹备处迁至石家庄,正赶上国民党飞机来轰炸。筹备处同志在弹片飞啸中去抢救赶印的人民币和其它备用物资,南汉宸带头在火海中搬运抢救,没有一个人顾及到个人的安危。 董必武有一天把南汉宸找去,对他说:“你们设计的人民币票版样中央工委同志都看过了,前几天我又打电报给毛主席,告诉他票版正面印的是毛主席像。 我们是独立自主的国家,在票版的正面和背面,除了必要的阿拉伯数字外,一律用中文,不能像某些货币那样,掺杂着英文字。” 南汉宸回去,告诉了设计师王益久、沈乃镛,根据董必武的意见对钞票重新进行设计,并将董必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钱数的一些字也一并带过去。
两位设计师很快就设计出拾元、贰拾元、伍拾元三种票版来,所有的图案都是工人、农民搞生产的图案。拾元的正面:左侧是农民车水,右侧是矿井场区;贰拾元的正面:左侧是农民牵驴驮货,右侧是火车在铁道上行驶;伍拾元的正面:左侧是毛驴井边车水,右侧是煤矿的煤车。以至后来发行的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壹仟元、伍仟元、壹万元的票面,也都沿用这种工农业生产的结构。
1953年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负责设计工作的是著名画家罗工柳。开始时,他们参照苏联货币都印有列宁头像的做法,设计出的各种票版也都是毛主席的像。毛泽东审定时又否决了。第二次送审时周恩来还是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 原来伍元券主景民族大团结中,有人高举毛主席画像,周恩来指示说:毛主席的意见不要把他的像画上,这里还有画像,应当改为标语牌。壹元券主景画面天安门上,原来有红旗、彩灯和毛主席像,周恩来也指示将画像取下。
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贴出布告,宣告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全国统一的货币人民币。南汉宸同志被任命为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就在这一天,第一批伍元票面的人民币,在河北省平山县银行正式对外发行;接着,又在石家庄发行贰拾元、拾元票面的人民币。
假人民币指仿照真人民币纸张、图案、水印、安全线等原样,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非法制作的伪币。假币的主要类别有:机制、复印、拓印、石、木刻版,手工描绘 等。
1、纸张识别
人民币纸张采用专用钞纸,主要成分为棉短绒和高质量木浆,具有耐磨、有韧度、挺括、不易折断,抖动时声音发脆响等特点
2、水印识别
人民币水印是在造纸中采用特殊工艺使纸纤维的堆积而形成的暗记。 分满版和固定水印二种。如现行人民币1、2、5元券为满水印暗记; 10、50、100元券为固定人头像水印暗记。其特点是层次分明、立体感强,透光观察清晰。而假币特点是水印模糊,无立体感,变形较大,用浅色油墨加印在纸张正、背面,不需迎光透视就能看到。
3、凹印技术识别
真币的技术特点是图像层次清晰, 色泽鲜艳、浓郁,立体感强,触摸有凹凸感,如1-10元券人民币在人物、字体、国徽、盲文点处都采用了这一技术。而假币图案平淡,手感光滑,花纹图案较模糊,并由网点组成。
4、荧光识别
1990年版50、100元券人民币分别在正面主图景两侧印有在紫外光下显示纸币面额阿拉伯数字“100”或“50”和汉语拼音“YIBAI”“WUSHI”的金黄色荧光反应,但整版纸张无任何反应。而假币一般没有荧光暗记,个别的虽有荧光暗记但与真币比较,颜色有较大差异,并且纸张会有较明亮的蓝白荧光反应。
5、 安全线识别
真币的安全线是立体实物与钞纸融为一体,有凸起的手感。假币一般是印上或画上的颜色,如加入立体实物,会出现与票面皱褶分离的现象。
6、仪器检测
可用紫外光、放大镜、磁性等简便仪器对可疑票券进行多种检测。如鉴定为假币时,应立即通知或送交就近银行,由银行开据没收凭证,予以没收处理,如有追查线索的应及时报告就近公安部门,协助侦破。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与制、贩、使用假币的不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维护国家货币的信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残缺人民币是指有的人民币由于某种原因明显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币,称之为残缺人民币。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残缺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中规定: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两种情况的,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能照原样连接的。
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可半额兑换。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半额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不能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的;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不能辨别真假的;三是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的。不能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并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整洁,维护国家信誉,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有不宜流通的损伤、残缺人民币,应不要再次使用或对外找付,而要将其挑拣、粘补整理好,随时送回银行或办理兑换。
1、关于“贰”字。
1987 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2角、2元券以后,不少人发现新版人民币上的“贰”字同旧版不同,认为新版人民币的“贰”字印错了,有人还传出人民币上出现了错字,银行将收回这些人民币,致使货币流通受到影响。其实,这完全是无稽之谈。第四套人民币上的“贰”字是规范的汉字,与《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 字典》等辞书的写法完全相符,是标准的简化字。
众所周知,中国汉字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人们长期形成的书写习惯,很多汉字有两种或多种写法。“贰”字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从不同历史时期各种货币上看,“贰”字有近十种写法。第一套人民币的“贰”字有三种写法:20元六和塔票券、20元帆船火车票券、20元打场票券、200元颐和园票券、200元割稻票券写成“贰”;20元运肥火车票券、20元推车票券、20元工厂火车票券、200元长城票券、200元炼钢票券写成“贰”;200元佛香阁票券写成“贰”。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的2分券、2角券和2元券均写成“贰”。 在前三套人民币的流通过程中,人民群众曾对使用不规范的贰字提出过意见,在设计第四套人民币时,按照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的设计,采用了规范的“贰”字。第五套人民币20元券沿用了规范的“贰”字。
2、关于“国”字。
中国发行的各套人民币上,“国”字共有三种写法,第一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即国字的繁体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第四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即规范简化字。在第二、三套人民币上的国是当时为人民币题字的马文蔚先生参照魏碑体的一种写法,称“张黑女碑”体,是书法的一种惯例,并非错字。但是,为了汉字的规范化,中国人民银行在设计第四套人民币时,按统一简化的汉字写成“国”,即由繁体字改成简化字。第五套人民币也沿用简化字。
3、关于“角”字。
在各套人民币上(第一套人民币没有辅币),辅币面值“角”字有两种写法:第二、三套人民币写成“角”,即里边的竖未出头,写成了“土”,这种写法早在甲骨文就已形成,因此是有出处的。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1999年10月1日开始发行第五套人民币,按照规范化写法把旧体字“角”写成了新体字“角”,即里边的竖出头。
中国在货币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由来已久,如西夏、元、清诸代的钱币上,分别铸有西夏文、八思巴文和满文。新中国的人民币上除了采用汉字为主要文字外,也曾先后采用过蒙、维、藏、壮四种少数民族文字。这些少数民族文字均由该少数民族书法高手书写,并经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签批,国家民委校审,最后由国务院批准采用。由于少数民族文字的书写习惯不同,所以人民币上的藏文、维文、壮文为自左至右横排,蒙文却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直排。 在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1951年5月17日发行的5000元蒙古包券和10000元牧马券两张票券背面花符
在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13个票券的背面花符中间,全部印有蒙、维、藏三种少数民族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各票券设计、印制格局完全一致,其位置均在票券背面大花符中央浅淡的底纹部位,三种少数民族文字与汉字行名、面值有机布局,上下左右错落有序,对称和谐,上为汉文,下为蒙文,左为维文,右为藏文,艺术效果极佳。
在第三套人民币中,1962年4月20日公布发行的1960年版枣红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角券,票券左侧花符正中首次出现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由上至下分六行排列,依次为蒙、藏、维、壮文,其中藏文、维文各占两行位置,内容也是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镶嵌在由两个正方形重叠组合的八角图形内,犹如悬挂的红灯笼,很具有民族特点和风格。正是从这张票券起,人民币纸币上采用蒙、藏、维、壮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相对固定下来。这不是简单的一种票面设计、印制工艺的改进和完善,而是反映了中华各族之间传统的、空前的大团结,表现了文明进步、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字文化,也体现了党对少数民族人民的关怀。另外两种1962年版1角券及2角、5角券,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排列与上述枣红色1角券相同,但其位置均改在票券背面右侧国徽图案之下,在底纹衬托下与国徽交相映衬,文字效果格外醒目突出。而1元、2元、5元、10元四种主币,其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均设计在票券正面左上角花团部位,与花团明暗相衬,具有极佳的艺术效果。
在第四套人民币中,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的排列又有新的变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1、2、5、角券和1、2、5、10元券均印在票券背面,由左至右横向按蒙、藏、维、壮文字顺序一线排列,其中1、2、5、角券的四种文字设在整幅图案之下,与全部图案等长,成为整个构图的有机组成部分;而1、2、5、10元券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则移到图案下边深色边框之内,有隐含效果。二是50、100元券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竖向四行排列,印在票券背面右下角花团部位,与花团互为衬托,艺术效果突出。
第五套人民币上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设计更趋合理,它与汉语拼音行名平行,位于票券背面右上角,并且右侧竖印面值,这对少数民族人民识别辩认极为方便,同时也增强了美感。
人民币上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均为这些少数民族的通行标准文字。蒙古文是蒙古族使用的文字,最早是元世祖忽必烈聘请西藏喇嘛八思巴用藏文字母制定的,公元14世纪初,又以回鹘文字母为基础重新制定,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现行蒙文由29个字母组成。藏文据藏族史记载,为7世纪图弥三世菩扎参照梵文字体创造的,是今天藏族人民所通用的文字。维吾尔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突厥文、回鹘文等,后改为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1959年,我国维吾尔族设计了以拉丁字母 基础的新文字方案,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推行,因此,第三至第五套人民币上的维文与第一套人民币不同。壮文最早是南宋时由壮族祖先利用汉字的形、声、义及上下边旁构成的方块字,1955年改为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字母,1957年由国务院批准推行。所以,第三套人民币开始采用的壮文为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新文字。
人民币上采用少数民族文字,既体现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又反映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字的发展演变过程,可以说,这也是人民币的主要特点之一。
以往的世界各国货币上无盲文符号,纸币主要通过由小逐级增大票幅,使盲人靠触觉区分不同的面值;而金属硬币则是通过逐级增大钱径,或采用不同的币材使盲人感知大小、轻重来辨认面值,抑或在不同面值硬币上改变币形(如图形、正方形、菱形、多角形、波纹形等)、加大厚度等,使盲人能正确辨认这些不同面值的硬币。但当代世界各国硬币开始注意采用盲文符号,以方便盲人使用,例如:意大利的500里拉硬币上就铸有盲文符号,该币是双金属镶嵌,背面外圈上部有10余个凸点;泰国的10铢双金属镶嵌币背面外圈上部也铸有4个凸点;墨西哥的10、20、50、100比索不锈钢币,正面头像左或右侧均铸有数目不同的凸点,这是目前世界仅有的一套成系列铸有盲目文符号的硬币。看来,将来镌刻
相对而言,目前世界各国纸币上加印盲文符号的还不多见。我国第三套人民币纸币均未印有盲文,在设计和印制第四套人民币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了方币便盲人使用人民币,指示中国人民银行在主币上增印盲文符号。于是,1元、2元、5元、10元券在正面左下角分别加印1个、2个(竖列)、2个(斜列)、4个小黑点;50元、100元券在正面右下角分别加印5个、7个小黑点。这些小黑点错综排列,仔细触摸,可感觉微微凸起,盲人通过触摸黑点多少及分布便可区分面值。
盲文,也称盲字,因均以点状表示,故又称“点字”。它是专门供盲人书写摸读的文字符号。现在国际上通用的盲文是由1个到6个不同数目、不同排列位置的圆点组成,表示各种文字、数字及标点符号。这些点凸印在特殊的纸上,盲人用双手触摸读文。盲文源于法国,法国路易.布莱叶3岁时双目失明,但他在命运面前没有屈服,经过多年探索和无数次挫折,终于在1829年发明了盲文。最初,盲文曾遭到一些人的非议,直到1838年才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盲文印刷品。布莱叶去世之后的第三年,盲文才被法国人公认。由于盲文易读易写,1879年在柏林举行的国际盲人教师代表大会,决定采用这种盲文进行教学。1887年国际上公认盲文为正式盲人文字。1953年我国教育部推行由盲人黄乃设计的以注音字母为基础,以普通为拼音标准,参照布莱叶盲文符号体系的汉语盲文点字,作为全国统一的汉语盲文,使用至今。第四套人民币上的盲文就是这套统一的汉语盲文。中国现在有几百万盲人,他们是一支特殊的消费队伍,应该得到社会的重视。在人民币上印有盲文符号,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些盲人的关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
第四十一条:伪造人民币、出售伪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运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港澳
人民币在中国香港和澳门不是法定货币。他们有按基本法自行决定发行的香港元和澳门元。但是现在港澳地区有些商店接受使用人民币交易,而一些香港的银行亦开设人民币户口,容许市民存入﹑提取或转帐人民币现钞。2003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
2、台湾
台湾的法定货币为新台币,所有的买卖交易皆以新台币进行。所以,在台湾境内一般商家不接受使用人民币。台湾法律亦仅认为人民币是“有价证券”,不具有通货身份。台湾之银行一般均不接收人民币的兑换,但马祖和金门的金融机构、码头及航站分别在2005年10月3日和10月4日开办兑换人民币,每次上限为人民币两万元。
3、其它地区
人民币在朝鲜的外汇商店可以自由使用。
人民币在越南少数地区主要是北部边境可以使用。
2010年8月12日在上海举行的津巴布韦商务论坛上,津巴布韦旅游部部长沃尔特·穆曾比(Hon.WalterMzembi)他表示,一定要改变津巴布韦的货币体系,让人民币到津巴布韦去流通,成为津巴布韦的流通货币之一。[1]
2010年8月,第四版人民币交易火热 80版50元单张最高2000元。[1]
面值为叁元的人民币确实在我国的货币市场上流通过。这种1953年发行的纸币是我国唯一一种面额为叁元的人民币,由于历史原因曾被回收,目前存世量极少。
这种纸币整体为淡绿色,长16厘米,宽7.2厘米,比现在流通的1元人民币稍微大一些,正面的两端各有繁体叁元字样,下面标着“1953年”,正上方为“中国人民银行”六字,中间是井冈山龙源口石桥图景,石桥周围的花边为深绿色,中间的底纹为黄色,纸币的背面图案是花纹和国徽,中间有汉、维、蒙、藏四种文字。[2]
福建省一位收藏专家介绍说,该版人民币的10元券、5元券和3元券为苏联代印,后因中苏交恶,苏方利用手中的印版继续印刷,并通过新疆和东北边境投放到中国境内,企图扰乱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从1964年4月开始,限期一个月对上述三种面额的1953年版人民币回收销毁,过期未收兑的一律作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