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欧盟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欧盟现有25个成员国和4.56亿人口(2004年1月),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1957年3月25日,欧洲六国领导人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市政大楼签署了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

  1946年9月,英国首相丘吉尔曾提议建立 “欧洲合众国”。1950年5月9日,当时的法国外长罗贝尔·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国政府提出建立欧洲煤钢联营。这个倡议得到了法、德、意、荷、比、卢6国的响应。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这六个国家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1973年后,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加入欧共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

  欧共体12国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发展成为欧洲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欧盟东扩对中欧经贸关系影响

  (一)欧盟东扩给中欧经贸关系带来的挑战。2003年欧盟经济增长率连续第三年下降,欧盟15国的GDP增长率从2002年的1.0%下降到0.8%,欧元GDP增长率从0.8%下降到0.4%。2003年上半年由于美国经济复苏缓慢和伊拉克战争的影响,欧盟经济增长停滞。2003年下半年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好转,欧元出口转为正值,但增幅仅为0.1%。从目前状况来看,欧盟经济已走出低谷,但其增长率仍很低。2004年,欧盟经济增长率有望达到1.8%。但欧盟经济内部消费市场疲软,其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是依靠出口。这是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可能增强的内因。而中东欧十国相对贫穷,人均GDP和购买水平均低于欧盟平均水平,这导致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势在必行。

  1.增加技术壁垒。中国对欧盟一直保持相当数额的贸易顺差,对此问题,欧盟不断要求我国增加进口,并对我国出口设置限制。2003年,欧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指令,直接或接限制我国对其出口。2004年5月1日起,新入盟成员国也将对我国产品执行同样标准,这对我国商品出口欧盟产生不利影响。

  欧盟于2003年2月13日公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及《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WEEE指令将于2004年8月13日生效。该指令规定,中国电子产品将被征收2%至3%的电子垃圾回收费。指令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欧盟市场上禁止销售含汞、铅等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器设备,包括家电、通讯等10大类电子电器产品。2002年,中国机电产品对欧盟的出口额为270亿美元,其中指令涉及到的产品出口值为122亿美元,占全部机电产品对欧盟出口额的45%。按这一标准预算,我国出口欧盟的彩电将减少20%左右。新入盟成员国也将执行这一标准,我国企业损失更大。为寻找合适的替代材料,不仅将导致原材料成本的上升,还可能引起一系列生产工艺和工作流程的改变,这将使最终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据有关方面估计,仅微波炉的成本就将提高20%至30%。不仅如此,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其他标准,如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标准、安全检验、卫生检疫、绿色标准也将会大大提高。

  2.中国与中东欧十国出口商品结构类似,贸易转移效果将导致中国产品出口不利。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东欧主要国家出口中,农产品和矿产品比重明显下降,工业制成品比重上升,2002年,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国的工业品均占其出口量的80%。而同年中国的工业出口也占总出口量的70%左右,并且出口产品结构也极为相似。中东欧十国入盟后,原对欧关税将被取消,再加上中东欧国家相对优越的地理条件、交通便捷,交易成本将大大降低。由此,我国基于充足劳动力的低成本优势将被掩盖,中东欧国家凸显优势。我国的部分产品将丧失相当数量的欧盟市场

  3.欧盟东扩将导致投资区域转移,对我国引资能力构成威胁。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必须对欧盟做出贡献,但各成员国所做的贡献是不同的。其中纯贡献国如英、法、德、荷等国所做的贡献占欧盟预算的2/3。而纯受益国会从欧盟预算中获得巨额的援助性财政拨款。新入盟的十国全为纯受益国。入盟后,为使其经济尽快赶上欧盟平均水平,欧盟一方面继续原有的每年15亿欧元经济援助项目(PHARE),还将增加从2002开始的“入盟后财政支持拨款计划”。

  在欧盟成员国资金向中东欧国家聚集的同时,外部资金也会流向中东欧国家。区外资金流向这些地区,可享受一体化内部的各种便利条件,避免日趋加剧的贸易壁垒,最重要的是可以此为跳板,进入西欧发达国家市场。据中国商务部和中国海关统计,近年来中东欧国家的境外投资逐步上升(波兰除外)。入盟后,中东欧十国将成为新的投资热点。这样,在资本总量未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过多的资本流向中东欧国家,必须对我国吸引外资造成冲击。

  4.新入盟成员国竞争力相对较弱,欧盟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我国对欧盟连年保持贸易顺差,中国已成为其贸易保护的关注对象。其对华贸易保护倾向不断升级。欧盟理事会2003年5月8日颁布了第815/2003号条例,公布了理事会对普惠制(GSP)产品审议结果。依此条例,中国的乳、蛋制品,天然蜂蜜,塑料和橡胶制品,纸制品,电子类消费产品,光学器材,机电产品,皮具及皮毛,钟表及乐器等将从2003年11月1日起削减50%的关税优惠,2004年5月1日起取消全部优惠安排。中国工业品几乎都被列入了这些产品的清单,只有为数很少的产品可继续享受普惠制待遇。此外,新入盟成员国还会采用其他手段来保护国内市场。比如,中国服装业将面临欧盟的特保调查。为防止中国纺织品对新入盟成员产生冲击,欧盟纺织服装工业联合会(Euratex)向欧盟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对中国第35类纺织品服装产品实施特殊限制的特保申请书。欧盟近期出台了题为《扩盟后纺织服装业的未来》的一系列救助其纺织服装业的政策措施。同时,欧盟东扩后,欧盟对中国进口的鞋、陶瓷、餐厨具等三类产品不设过渡期,直接采取配额限制。在农业方面,新入盟成员的农业补偿问题将很快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都对中欧贸易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欧盟东扩给中欧经贸关系带来的机遇。欧盟东扩后,中国将面临一个包括25个成员国的更大的统一市场。新成员入盟后,将采用欧盟统一关税,这将大大降低中国企业对欧盟的交易成本。例如,波兰、匈牙利对非农产品实施的统一关税分别为19.9%和9.8%,而欧盟统一关税为7.4%。另外,由于欧盟连续两年投资下降,在近期内,欧盟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只要我们能依据欧盟的市场需求,生产符合欧盟标准的产品,扩大中国产品在欧洲市场的份额还是十分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