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转贴现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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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返售(回购)是指我行在购买交易对手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贴现商业汇票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交易对手购回原商业汇票的业务行为
  贴现卖断是指我行将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贴现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交易对手的业务行为
  贴现融资回购)是指我行将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让交易对手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我行购回原商业汇票融资行为。分类
  贴现包括贴现买入与贴现卖出两大类,其中贴现买入分为贴现买断和买入返售(回购);贴现卖出分为贴现卖断和贴现融资回购)。
  贴现买断:是指交易对手将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贴现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我行的业务行为
  买入返售(回购)是指我行在购买交易对手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贴现商业汇票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交易对手购回原商业汇票的业务行为
  贴现卖断是指我行将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贴现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交易对手的业务行为
  贴现融资回购)是指我行将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让交易对手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我行购回原商业汇票融资行为。区别
  (1)请求贴现的人是原贴现人,贴现人是其他银行贴现公司或其他愿意垫付资金的人,而贴现则只能由中央银行办理;
  (2)贴现是一种资金融通方式,而贴现则还是国家宏观调控金融的一种重要手段。申办
  (一)贴现申请人应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仅限于初次办理贴现业务的申请人);
  2.贴现业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业汇票贴现合同(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经贴现申请行背书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4.已办理贴现的凭证第一联复印件;
  5.汇票查询书复印件(应加盖贴现申请行会计业务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
  6.按商业汇票到期日排列的贴现商业汇票清单(加盖公章)及EXCEL盘片;
  7.加盖公章的贴现凭证(一张商业汇票对应一张贴现凭证,以贴现凭证代替);
  8.已办理贴现业务的资料;
  (1)商业汇票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前次(转)贴现凭证复印件(加盖贴现银行会计部门签章);
  (3)商业汇票贴现查询查复书复印件(加盖申请行公章或会计部门专用章);
  (4)贴现申请人的商品交易合同、根据税收制度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原件;
  (二)对上述文件审核后,即可填制贴现凭证、办理贴现划款事宜
  (三)计算公式:
  转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期限(天)×利率
  实付金额=票面金额-转贴现利息期限
  贴现的期限: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计算实有天数(算头不算尾),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承兑行在异地者,转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三天划款日期。
  商业银行受理贴现的处理手续
  商业银行持贴现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用贴现凭证代),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交给贴现银行
  贴现银行信贷部门接到汇票贴现凭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由有关人员签章后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接到作成转让背书汇票贴现凭证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无误,贴现凭证的填写与汇票核对相符,其余手续比照三、(一)的手续处理。其分录是:
  (借)贴现科目汇票贴现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利息收入科目××利息收入
  申请贴现银行收到贴现银行交给的贴现收帐通知后,应填制二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和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收帐通知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借方凭证的附件。其分录是: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利息支出科目××利息支出
  (贷)贴现科目汇票
  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
  贴现银行作为持票人付款人收取票款,可比照三、(二)的手续处理。对未收回的,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向其前手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