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由于国际结算本身有国际性、科学性、融资性、知识性和惯例多、发展快等特点,使国际结算中产生的风险具有以下特点:涉及范围的国际性与结算方式的结算工具有相关性、与融资活动的相伴性、形成原因的多样性、表现手段的欺诈性、防范过程的复杂性。上述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国际结算的风险是指在国际间货币收支调节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经营上和管理上的问题而引起的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危险。本文力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寻找防范对策。
从15世纪末叶起,封建社会逐渐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在重商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各国都很重视发展出口贸易。由于在交易中现金的携带既不方便,又不安全,于是促使国际结算从现金结算方式逐步转变为非现金的票据结算方式。近代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使国际结算从商人间的直接结算逐渐转变为通过银行中介的间接结算,银行成为沟通国际结算的渠道。由于银行信用较商业信用有更多的优越性,因而银行发展成为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算中心。这是国际结算的一个进步。在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推动下,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不断加强,国际贸易有了更大的发展。国际贸易中单据的“证券化”使得商品买卖可以通过单据买卖来实现,卖方提交单据代表提交了货物,买方付款赎取单据代表取得了货物。这种变化使得远隔重洋的国际贸易商人可以不必见面,而以电子邮件、电报等通讯手段即可完成交易。国际间商品买卖的结算从“凭货付款”转变为“凭单付款”,这是国际结算的又一个进步。到了19世纪70年代,票据和单据在国际结算中已经完全结合起来,跟单汇票广泛地运用于国际间商品买卖的结算,并且形成了通过银行办理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这使得贸易商不仅能依靠银行信用安全地收回货款,同时还能以单据作为抵押品向银行取得资金融通,使在途资金占用的时间日益缩短。至此,国际结算进入一个比较完善的阶段。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金本位制度逐步走向崩溃,特别是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给资本主义世界带来严重的打击,大批工厂企业破产,拒付毁约的情况普遍发生,外汇管制以及各种排他性的结算方式在大多数国家广为流行,造成出口收汇落空的风险比过去大大增加了,从而迫使出口商不得不减少使用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跟单托收方式,更多地依靠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跟单信用证方式。
随着现代通讯手段和电子计算机技术的飞跃发展,最新的科技成果逐步运用在国际结算上。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国际结算已经广泛采用了综合电子技术,使国际结算工作电子化和网络化。
(1)货币的活动范围不同,国内结算在一国范围内,国际结算是跨国进行的。
(2)使用的货币不同,国内结算使用同一种货币,国际结算则使用不同的货币。
(3)遵循的法律不同,前者遵循同一法律,后者遵循国际惯例或根据当事双方事先协定的仲裁法。
1.定义:国际结算所遵循的原则和行为规范。
(2)管制的双边国际结算制度,以使用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为特点。
2.技术方面,国际结算手段不断发展,主要的结算系统有:美国的清算银行自由收付系统、英国的清算银行自动收付系统等。
(一)使用的支付工具主要有票据,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其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经背书可以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票据一般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1. 汇票是国际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对方于见票时或将来某一时间,对某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命令。汇票本质是债权人提供信用时开出的债权凭证。其流通使用要经过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等法定程序,若遭拒付,可依法行使追索权。
汇票可分为4类:
(1)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商业汇票的签发者为企业或个人。
(2)按付款时间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在提示时或见票即付。远期汇票是特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有无附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不附单据,而跟单汇票附货运单据。
(4)按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前者是由银行承兑远期的汇票,后者是由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
2.本票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时间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余额的书面凭证。当事人只要出票人和收款人。
3.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其见票对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无条件支付一定余额的书面支付命令。
1.基本单据指出口方向进口方提供的单据,有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
2.附属单据出口方为符合进口方政府法规或其他远期而提供的特殊单据。
(一)国际汇兑结算是一种通行的结算方式。她是付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转交付款方。共有四个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二)信用证结算
1.信用证是进口国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向出口商开出的,在一定条件保证付款的一种书面文件,即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保证。
2.业务程序:
(5)进口商赎单提货。
(三)托收结算
托收是出口方向国外进口方收取款项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托收有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将提单等货运单据和汇票交给托收银行,而托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将货运单据交进口方。光票托收是委托人在交给托收银行一张或数张汇票向国外债务人付款的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票据是国际结算的重要支付凭证,它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汇票。目前使用的许多国际结算方式都是汇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银行转让票据,使国际贸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因而票据就代表金钱。正因为这一点。国内外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上票据做文章,利用假票据及有关银行支付凭证对我国进行诈骗。其类型类有:
1、伪造大额银行汇票导致的风险。由于国外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国内居民接触国外的外票不多,一些诈骗分子常常利用伪造的银行票据进行诈骗。曾有这样一个案例“一港商交来500万元的银行远期汇票一张,客户要求贴现汇兑,两周内完成。银行工作人员在验票时发现该汇票由某日本财务中心开出,受益人为河南某公司,付款期限为一年,指定美国洛杉矾大和银行付款,但汇票无银行汇票字样,也无银行承兑字样,经与大和银行北京代表处联系,确认洛杉矾大和银行没有这家单位开户也没有签发过或承兑这张汇票,证明系伪造。
2、将起初票据注销产生的风险。国外的不法商人利用起初的票据,主要是支票,在国内交我方银行验票确认,骗取货物,而后利用交货与国外收款之间的几天时间内将账户内存款转走,将其注销,成为空头支票。
票据存在的风险,从票据表面看一般有以下特点;持票人签字涂改、假冒;支票被止付、持失、甚至已被废;票据的银行名称、印鉴伪造;出票不符合惯例等。
(1)对于资信不好的客户交来的票据要仔细审查,了解票据的来源和用途,有疑问的要确认后再处理。
(2)对于票据表面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如签字、印章是否规范,金额、日期、收款人是否被涂改,期限是否过期,流通区域有无限制,是否已被挂失、注销等。对于金额较大的票据要查出票银行,核实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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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汇天国际结算网 http://www.10588.com/
[2] 国际商贸人才网 http://class.wtojob.com/practice_218.shtml
[3]中国贸易金融网 http://www.sinotf.com/
[4] 国际进出口贸易网 http://www.100trade.com/trade_index/index.asp?classi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