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

概述
住房周转金的主要来源有: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租金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出售净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企业住房基金利息等。

企业从各个方面取得的住房基金,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给职工提供的住房补贴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归还住房借款本息和住房租赁保证金以及用于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超过企业住房基金总额。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和借入的住房资金不能用于费用支出
内容
住房基金包括:
财政预算预算外资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建设资金
自管住房出租收入
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
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
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办理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你的公积金帐号需连续缴存12月以上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1、你的公积金帐号2、单位公积金帐号3、月缴存额4、缴存比例5、公积金缴存地点。
使用误区
消费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应避免以下认识误区。

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个人账户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根据委托协议为职工个人(业主)办理住房基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结算、查询和对账金融服务。包括:(1)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或数额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权属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补贴账户:实行货币住房补贴单位按规定比例或数额为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纳入职工个人账户;(3)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由商品住房的业主个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金额缴存的用于住房物业维修的专项住房资金

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分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两部分,当年归集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账户设立。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规定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缴存登记后,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基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②核定、缴存。单位或业主定期(按月)向建设银行提交缴存凭证和职工个人清册,建设银行核定缴存金额和缴存人数,办理资金缴存手续。

③提取使用。职工个人提交提取申请材料,经所属单位审核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为职工客户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账户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等,转入单位为职工个人提交账户转移申请,经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或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个人办理所属住房基金单位账户转移变更手续。

账户封存。职工个人所在单位为职工提交个人账户变更清册,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客户办理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封存处理。

⑥基数调整。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统提交用于调整基数的职工个人账户清册,建设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⑦结息对账建设银行按规定和要求对职工个人账户结息,定期与客户核对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使用情况。

账户查询。建设银行向职工个人发放龙卡和住房基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职工个人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情况或利用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查询。

会计处理
一、企业住房基金
按中国现行制度规定,核算企业从各种来源科目中增设“住房周转金”科目,核算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周转金”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取得的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租金收入(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管住房租金收入)、企业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住房补贴资金企业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周转金和城市住房基金拨入的资金企业取得的住房周转金存款利息收入企业以前年度单独核算的住房基金结合,按规定转入住房周转金、出售住房所有权时发生的净收益等内容:借方登记企业住房周转金发放提租补贴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住房周转金用于代管住房的维修和管理企业购建住房住房使用权,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计算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住房借款利息企业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权应由企业住房周转金部分负担的住房所有权时发生的净损失等内容。

为了反映所有住房基金的来源和运用,企业还应设置“住房基金”备查簿,辅助登记企业取得的各项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辅助登记中的代方,反映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借入的住房资金、购入住房使用权摊销等;借方,反映企业住房基金购买职工住房、改造职工住房、缴纳公益金、归还住房租赁保证金住房借款等;其贷方余额为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住房周转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包括在“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内。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住房周转金”科目的来源和运用,均应包括在“增加长期负债”和“偿还长期负债”等有关项目内。

二、事业单位住房基金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建设资金,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收到自管住房出租收入,收到住房方面的其他资金以及取得的住房基金利息收入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同时,按出售的固定资产的原价: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将已出售职工住房的原价、出售收入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事业单位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借记有关支出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向物业管理企业划转已售住房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费,支付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费用,支付住房建设支出以及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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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http://house.sina.com.cn/a/2001-10-22/4180.html
2、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3_10/5/2111335086.htm
3、http://fj.house.sina.com.cn/news/2008-01-31/3937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