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
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规定,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厂价格的15%,超过15%就属于“过度包装”。
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提出,只要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为“商业欺诈”。过度包装是一种“罪恶”膨胀,它源于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暴利的贪心,借助的是追求外在形式和表面光鲜的虚荣,而破坏的是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和心境。
股份公司借上中的机会进行适当的包装,有利于塑造更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然而。有些公司为了多募集资金,在改制和发行过程中,不认真挖掘企业的特点与优势,而是在财务数据上弄虚作假,在文字介绍上哗众取宠,冠之以“这个第一”、“那个之最”等,误导投资者。这种现象就被称为过度包装。
一是结构过度
。有的商品故意增加包装层数,在内包装和外包装间增加中包装,外观漂亮,名不副实;有的商品包装体积过大,实际产品很小,喧宾夺主;还有的商品采用过厚的衬垫材料,保护功能过剩,也属过度包装。二是材料过度。在月饼的包装中,很多采用实木、金属制品,大大增加了包装成本。
三是装潢过度。商家往往盲目采用上好的包装原材料,增加包装成本,有的甚至还在商品中附加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商品价值的礼品,提升商品价格。
过度包装如何定量界定,商家和消费者持明显相反的态度。
一些专家认为,包装物的价值超过被包装产品价值的1至2倍,就称为过度包装。中消协就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但商家却认为,某些商品如化妆品、酒等包装中体现了一种精神和文化的需求,不应过多地强调包装物的成本,如保健品、礼品等有特殊作用的商品,要满足馈赠的需求,显示高贵的气质,也不应过多强调包装的价值;还有的商家认为过度包装应主要从包装材料上考虑,只要包装材料环保卫生,形式和价值都不重要。
无论如何界定,过度包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商品包装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妆品尤为突出。由实木、金属制成的包装盒,内衬精美的绸缎,有的还“附赠”手表等物品,里三层、外三层,剥开层层叠叠的商品包装,最终的实物却小得可怜或者价值不高。社会舆论对中秋月饼过度包装的口诛笔伐犹言在耳,而春节的滋补保健品、名酒等又铺天盖地卷土重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包装美观大方一点,有利于商品销售。适当的包装是必要的。但过度包装走向另一个极端,夸大包装的功能,误导消费观念,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过度包装过度消耗了资源,使社会承担了过度的包装成本,其危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浪费大量资源。包装工业的原材料如纸张、橡胶、玻璃、钢铁、塑料等,使用原生材料,来源于木材、石油、钢铁等,这些都是我国的紧缺资源。如果用于过度包装大量使用,而没有相应地进行回收利用,就会造成很大的浪费。
二是污染环境。消费者抛弃大量包装废弃物,加重对环境的污染。中国包装废弃物的年排放量在重量上已占城市固体废
弃物的1/3,而在体积上更达到1/2 之多,且排放量以每年10%的惊人速度递增。过度包装产生的成本相当可观,而这些耗费大量资源的过度包装物,到了消费者手中全部变成了生活垃圾。
三是损害社会利益。首先过度包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使其在支付了必要的商品价值后,又被强加了额外的巨额包装费。其次伤害了企业利益。激烈的不正当竞争,造成了过度包装在市场上的泛滥,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利用夸大包装装饰功能的方法从消费者身上取得更多的价值。在短期内,企业营利可能会有明显上涨,但从长远来看,这无疑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损害了社会利益。过度包装之风形成了奢华、浮夸的社会风气,不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过度包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危害社会利益,于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应坚决予以杜绝。要避免过度包装,我认为首先应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建立朴素的包装理念,提倡适度的包装,建设节约型社会,社会、企业和个人都有责任,我们包装工作者更是义不容辞。个人要建立绿色消费观,提倡朴素消费。
中国自古是礼仪之邦,注重亲情,讲究礼尚往来。但人际交往中应重情谊轻礼品,重实际轻面子,这样过度包装就没有生存的土壤。社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朴素、理性的消费观念,培育健康的社会风貌。政府及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大力引导企业树立和增强朴素包装的理念,反对过度包装,提倡适度包装,从而达到节省费用、节约资源的目的。包装工作者也应从实际出发,合理设计,提倡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包装理念,既要达到包装的功能,又要避免过度。
过度包装风要刹住:
首先,尽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装标准,尤其要制定高档消费品和几类特殊商品的强制性包装标准。
二是应当明确地把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进行日常监管处罚
三是在产业政策的设计上,要体现出“反对过度包装”的导向。从税收政策和产业准入政策上,鼓励一般商品的“无包装”和高档消费品的“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或再生利用。
措施:推进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对商品包装提供指导:针对当前表现突出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行业的过度包装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制定相关商品的包装标准。同时,积极推动制定商品包装通则,为企业产品包装进行规范和引导。
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2007年,商务部将组织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把抑制商品过度包装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挥流通环节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倡导零售企业销售“适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滕佳材表示,对于过度包装的屡禁不绝,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环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表现。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王维认为,过度包装有四大危害:浪费资源;产生垃圾;侵害消费者权益;助长奢华的社会风气,同时容易滋生腐败。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商品包装法》,他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立法,同时加强宣传,让消费者认识到过度包装的危害,逢年过节送礼别在包装上太下本钱。具体来说,过度包装的“四宗罪”:
一是一次性耗费大量原材料,浪费原本稀缺的资源。包装业所用纸张、橡胶、玻璃、钢铁等都是工业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
二是造成大量生活垃圾,使固体废物污染成倍增加。“白色污染”泛滥导致“垃圾围城”。
三是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助长商业欺诈。一些商品的包装成本喧宾夺主,更有黑心商家趁机搭售其他商品,消费者以高价购得普通甚至劣等商品,使商业欺诈之风蔓延,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诱发社会奢靡风气,暗藏腐败行为,加剧社会不和谐。
(统计数据)
北京市:过度包装直接导致多产生垃圾,而从收集到运输再到处理,每吨垃圾至少要花费158元钱。以北京为例,每天产生垃圾1.5万吨,每年产生500 万吨。如果限制过度包装,可以减少17%的垃圾,一年下来,仅垃圾处理的费用就可以节省1.343亿元。据了解,北京市每年产生的垃圾中,过度包装物达到了两成左右。
上海市:据统计,2007年2月18日至24日,全市共清除生活垃圾近7.5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少了3%,是近5年来同比首次下降。有关负责人分析,市民大多选择在饭店吃年夜饭,是生活垃圾量减少的主要原因。其次,过度包装现象有所遏制,也是本市生活垃圾减少的原因之一。
天津市:春节长假中,全市平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5000多吨,其中鞭炮纸屑达1000多吨,而礼品包装垃圾也有所增加,达到1500吨,占垃圾产量的1/3。春节这7 天,环卫工人清运出来的垃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精美的礼品包装袋和包装盒。据悉,近几年,本市春节激增的生活垃圾中,很大比例是因为过度包装而增加的“精美垃圾”。
厦门市:正月初一至初七,市内共清运生活垃圾8000多吨。大年三十一天全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3200 多吨,破了厦门市的历史纪录。
[1]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7-02/15/content_57429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