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工程
国家金卡工程是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四个起步工程之一,1993年6月1日,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时,针对当时我国流通领域存在的现金流通量大、资金的体外循环、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犯罪等问题,为稳定金融秩序、深化金融改革、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加速金融商贸电子化建设,倡导在全民推广使用信用卡,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领导的亲自倡导和国务院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经国务院批准(国阅[1993]142号),由电子工业部牵头,会同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内贸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金卡工程。
金卡工程在12个省市试点工程建设自1994年启动实施,首先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启动实施,积极推动金融电子化建设,促进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联营发展、银行卡联网通用,减少现金的发行与流动量,繁荣商贸旅游业。作为一项跨世纪的社会系统工程,一期总体规划目标是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现代化的实用电子货币系统,在3亿城市人口中推广普及银行卡,总发卡量达到2亿张。1998年原国家计委正式批复立项。
金卡工程的实施,推动了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进程,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打下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卡工程本身就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应用试点,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到1997年底,首批12个试点省市全部实现了自动柜员机ATM与销售点终端机POS的同城跨行(工、农、中、建、交等各商业银行)联网运行和信用卡业务的联营,这中间包括了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转账EFT的实际应用,金卡工程的建设为实现网上支付与资金清算提供了很好条件。比如,上海市商业增值网已连入金卡网络,这使得全市近百家大型商户建立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金卡网络相连;此外,中小型商场和超市、连锁店普遍采用了收款机,可全面受理信用卡,初步具备了发展电子商务所需要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