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征税

简介
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征收多种税或多次征税。重复征税主要有以下几种:1.对同一商品流转额课征多种税收;2.一种税收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上多次课征;3.在工业生产中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出厂成品分别征税;4.对涉及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同一征税对象,两个国家都进行征税,即国际间的双重课税。我国建国初期的工商税制采取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主要表现为按当时的税收制度,同一产品流转额要缴纳货物税工商税印花税等,而且同一产品每进行一次销售,都要缴纳营业税印花税。重复征税不能体现税收的合理负担原则,不利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