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税负


词语内涵
  公平税负是关于税收负担公平地分配于各纳税人的原则,它指国家征税要使每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当,并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平衡。公平税负是现代税收的重要原则,曾被亚当·斯密列为税收四大原则之首。其基本功能就是政府通过各种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来促进公平竞争,进而实现社会公平。具体来讲,就是按照国家税制设置的原则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收负担的标准和比例建立在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使每个经济组织和个人能够履行税收责任和承担纳税义务。
  公平税负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重含义。横向公平要求经济条件相同的纳税人负担数额相同的税额;纵向公平要求经济条件不同的人负担不同数额的税收。西方经济学家曾就税收如何公平地分配纳税人,提出过诸多观点,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受益负担公平说。即根据纳税人从政府提供服务所享受利益的多少,判定其应纳多少税和其税负应为多大。二是天赋能力公平说。即征税应不妨碍人们按天赋才能进行的收入分配。如果人们的税后收入符合人们的天赋能力差别,则税收是公平的。三是最小牺牲或最大效用说。即若征税后能使社会的收入获得最大效用的,税收就是公平的。四是量能负担说。亦称"支付能力说".即根据纳税人纳税能力,判定其纳多少税或其税收负担能力有多大。近代,由于社会财富个人所得分配日趋重要,公平税负原则也日益受到重视。更多的经济学者认为,税收按每个人的纳税能力大小来负担才是公平的。税负公平问题是税收制度设计的基本准则。现实意义
  公平税负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税收作为一种分配工具,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发挥税收的这一作用,在税收制度和政策上,要尽量贯彻量能负担的原则,实现税负公平的目标。公平税负原则是和谐社会建设重要的制度规则。因此,公平税负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紧密相连,二者相互作用。公平的税收可以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的社会又必须有公平的税收制度、政策作保障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前提和尺度,公平税负,有效调节在初次分配中形成的收入差距,对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公平税负,有利于提高税收效率保障财政收入。公平和效率是对立统一的,正确处理好二者关系,才能在不断发展前提下实现真正的公平,在相对公平的基础实现更好的发展。公平税收、合理负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能够有效协调不同类型纳税主体的利益,从而弱化社会成员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减少社会内耗,提高纳税遵从度,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税收征纳成本最小化)和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最大化),实现经济税收的可持续增长,促进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
  2、公平税负,有利于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经济"杠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调节手段,在坚持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纳税主体税收负担尽可能趋于公平合理,在市场竞争中享受公平的税收国民待遇,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促使市场竞争主体加强管理、革新挖潜,推动技术进步,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效率
  3、公平税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正。公平是调节人们之间社会关系包括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要求。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据统计,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3.24:1;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己达到了0.4的国际警戒线,而且现在每年还有所上升,2003年达到0.458;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工资由1978年的1.38倍扩大到2004年的4.6倍以上 .贫富差距过大已成为制约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突出矛盾。公平税负,通过税收手段合理适度调节市场初次分配形成的个人收入差距,有利于在国民收入分配的方式、过程和结果上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税负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调节经济职能作用日益加强。特别是"十五"以来,随着我国税制改革调整,支持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支持就业和再就业、提高个体税收起征点等优惠政策的实施,推动了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扶持税收负担正向公平目标在法制化的轨道上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