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离岸金融市场在60年代的兴起,使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例如,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将总部设在巴哈马群岛,其业务活动却是从欧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国居民那里吸收美元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放于欧洲居民或非美国居民中,该公司便在从事离岸金融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 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到80年代,随着国际银行业设施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离岸金融业务将所在国货币也包括进来。区别在于这种货币存放仅限于非居民。
以美元为中心,离岸金融市场起源于欧洲美元交易。 1973年和1979年,石油输出国组织两次大幅度提高油价而获得了巨额国际收到盈余,积累了大量石油美元,石油美元投放到欧洲美元市场生息获利,使得欧洲美元市场存款总额急剧增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同时,因油价上涨而造成国际收到逆差的石油进口国,纷纷向欧洲美元市场举债,形成欧洲美元的现实需求方。因而,石油美元充实和扩大了欧洲美元市场。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美元的霸权地位日益衰落,美元危机频频爆发,美元的地位极其不稳定,各国中央银行为了保持储备价值的稳定,也纷纷将原来持有的单一的美元储备转换成持有多种货币的组合,以降低外汇风险。全球外汇储备中非美元资产的比重明显上升。人民币汇率的上升是由于人民币国际购买力的上升而必然发生的。由此导致国际货币市场人民币的外流和囤积。如果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人民币国际化不可避免。为提高本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中的地位,争夺国际金融市场份额,参与国际金融利润平均化过程,从20世纪70年代起,一些国家开始由政府推动建立本国的离岸金融市场。20世纪50年代,伦敦成为全球非正统货币金融交易中心。一个在美国境外经营美元存贷款业务的信贷市场最初是在伦敦出现的。近年来,伦敦的欧洲美元市场日益发展成为一个大规模的国际性美元融通市场。后来,不仅美元,各国货币在此成为直接交易的商品,并且形成了受供需关系调节的货币价格。(印证了马克思“货币即商品”。)
离岸金融市场是在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又突破了交易主体、交易范围、交易对象、所在国政策法规等众多限制。第一,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金融市场,吸纳了全球范围的剩余资本和资金。第二,离岸金融市场有其独特的利率体系,均以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准利率,是各种货币在国际借贷过程中的唯一参照标准。第三,离岸金融市场的经营环境和市场业务高度自由化,是一种超国家、无国籍的资金融通市场,货币借贷和外汇买卖既不受制于交易所货币发行国的金融法规,又不受制于市场所在国的银行法以及外汇管制。第四,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交易规模很大,是大型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以银行间交易为主,其业务往往带有批发的性
离岸金融市场与在岸金融市场相比,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
(1)市场范围广阔、规模巨大、资金实力雄厚。
(2)市场上的借贷关系为非居民借贷双方之间的关系。
(3)市场基本上不受所在国政府当局金融法规的管辖和外汇管制的约束。
20世纪50年代以后,国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第一,许多国家获得了政治独立,并渴望有一个能为它们提供不受任何一国管辖与影响的、资金可自由借贷的国际金融市场。
第二,跨国公司获得了巨大发展。它们不仅以对外直接投资为特点促使生产国际化,而且资本也国际化,迫切要求有一个灵活自由的资金贷放市场,以满足国际业务迅速发展和资金频繁调动的需要。
第三,一些短期资本持有者,鉴于美元总的地位相对下降和资本逃避的需要,也要求有一个不受各国法令管制的资金“避难所”。
第四,美国自从50年代开始,就连续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大量美元流往境外,形成了“欧洲美元市场”,即境外美元市场。60年代后,欧洲联邦德国马克、欧洲法国法郎、欧洲荷兰盾以及其他境外货币,也在这个市场出现,从而使欧洲美元市场发展成为欧洲货币市场。
类型
从不同角度来看,离岸金融市场有不同的类型。从从事的业务范围来看,有混合型、分离型、避税型及渗漏型等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形成的动力来看,有自然渐成型和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功能来看,有世界中心、筹资中心、供资中心及簿记中心等。下面我们仅从市场业务范围来考察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
该类型离岸市场的特点:离岸金融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国家以外的货币,除离岸金融业务外,还允许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但必须交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献,管理上没有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我国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它是指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只是办理其他市场交易的记账业务而形成的一种离岸金融市场。该类型离岸市场的特点: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是离岸金融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账户;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经营离岸业务可获得豁免交纳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并享有利息预扣税和指一种把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立,居民的存款业务与非居民的存款业务分开,但允许离岸账户上的资金贷给居民的离岸金融市场。地方税的豁免权。纽约、东京、新加坡等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的特点: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制,可以使国际金融机构达到逃避资金监管和减免租税的目的。巴哈马和开曼以及百慕大等属于此类型。
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兼有伦敦型和纽约型的特点,但最突出的特点是离岸资金可贷放给居民,即国内企业可以直接在离岸金融市场上融资。
离岸金融市场作为一个高度自由灵活、快捷便利、高效新型的市场,它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所在国或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稳定;有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经验丰富、运作高效的金融机构;有灵活自由的金融法规制度及有利于市场发育的财税政策,放松或取消外汇管制,放松金融管理,提供减免税的优惠;有比较优越的经济和自然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