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政策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的比率,通常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根据资金借贷关系中诸如借贷双方的性质、借贷期限的长短等,可把利率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短期利率和中长期利率、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利率政策是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货币政策实施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适时的运用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主要有:1、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所采用的利率;再贴现利率,指金融机构将所持有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所采用的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水平的部分支付的利率。2、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3、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4、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
利率上调有助于吸收存款,抑制流动性,抑制投资热度,控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水平;利率下调有助于刺激贷款需求,刺激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利率这个经济杠杆使用起来要考虑它的利弊,在什么时间、用什么幅度调整都是讲究艺术的。以日本10年漫长的经济衰退时期的零利率政策为例:20世纪90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后,大量借款不能偿还,给银行机构造成大量不良资产,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萧条。中小企业因资金周转不开大量倒闭,殃及中小银行金融机构跟着破产,为了刺激经济复苏,日本政府扩大公共事业投资,年年增发国债,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债累累,财政濒临崩溃的边缘,国家几乎无法运用财政杠杆调节经济。为了防止景气进一步恶化,刺激经济需求,日本银行于1999年2月开始实施零利率政策。2000年8月,日本经济出现了暂短的复苏,日本银行一度解除了零利率政策。2001年,日本经济又重新跌入低谷。2001年3月,日本银行开始将金融调节的主要目标从调节短期利率转向“融资量目标”,同时再次恢复实际上的零利率政策。2006年7月14日,日本央行解除实施了5年零4个月的零利率政策,将短期利率从零调高至0.25%。零利率的解除,也标志着日本经济开始明显复苏。
在经济跌入低谷时,低利率利率政策的实施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为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但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例如,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引起存款利率的下降,使储蓄者蒙受一定损失,直接影响到个人消费的提高;另外,由于短期资金唾手可得,助长了某些金融机构的惰性。在低利率政策下,金融机构不用说实行证券化、开发衍生金融产品,就是连传统的存贷业务利润空间都很小,特别是保险行业经营已出现困难。因此,过低的利率使金融机构丧失了扩展业务与进取开拓的内在动力。更为严重的是,低利率甚至零利率政策意味着日本利用金融手段刺激经济的余地也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