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原因关系
什么是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又称为票据原因,即当事人(发票人与受款人)之间授受票据的原因。发票人之所以发出票据,将之交付与受款人,受款人之所以接受票据,在经济和法律上必有一定的原因。原因关系表现为一定金额的支付关系,或设定质权或担保债权,或是委任取款等。
票据原因关系的类型
票据原因关系可分有对价的和无对价的两种类型。
《票据法》第10条是关于有对价原因关系的规定,按照该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票据法》第11条规定了无对价的原因 “关系,依据该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的区别
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一是票据关系是一种形式关系或抽象关系,即仅由发票人发出票据、受款人取得票据而形成,只能发生在票据接受之后,是票据法所规定的事项;而票据原因关系体现的是票据的基础关系或实质关系,这种关系在票据接受之前就已经存在,不属于票据法所规定的事项;
二是对于同一种票据行为,票据原因关系可以有多种,如买卖关系、借贷关系、赠与关系等,但是对应的只有一种票据关系(在汇票与支票是担保付款关系,在本票是付款关系);
三是票据不论转手多少次,各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关系都是一样的,但是票据原因关系仅存在于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一经转手,其原因关系必须断裂,前后原因关系并无任何联系。
相关条目票据基础关系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又称为票据原因,即当事人(发票人与受款人)之间授受票据的原因。发票人之所以发出票据,将之交付与受款人,受款人之所以接受票据,在经济和法律上必有一定的原因。原因关系表现为一定金额的支付关系,或设定质权或担保债权,或是委任取款等。
票据原因关系的类型
票据原因关系可分有对价的和无对价的两种类型。
《票据法》第10条是关于有对价原因关系的规定,按照该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票据法》第11条规定了无对价的原因 “关系,依据该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的区别
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一是票据关系是一种形式关系或抽象关系,即仅由发票人发出票据、受款人取得票据而形成,只能发生在票据接受之后,是票据法所规定的事项;而票据原因关系体现的是票据的基础关系或实质关系,这种关系在票据接受之前就已经存在,不属于票据法所规定的事项;
二是对于同一种票据行为,票据原因关系可以有多种,如买卖关系、借贷关系、赠与关系等,但是对应的只有一种票据关系(在汇票与支票是担保付款关系,在本票是付款关系);
三是票据不论转手多少次,各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关系都是一样的,但是票据原因关系仅存在于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一经转手,其原因关系必须断裂,前后原因关系并无任何联系。
相关条目票据基础关系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预约关系
热门专栏
热门词条
应收账款
区域货币
区间估计
金融危机
资本成本
CPI(Consumer Price Index)
汇率
资产
经济
美元
单向定单
租赁期
外汇通
服务
外汇佣金
SME
ISO
认可
增量成本
什一税
CFO
MIT
加工
销售
MG金融集团
股价反弹
抽签偿还
股利收入
技术
空头陷阱
资本
REF
市场
中国股市
中小企业
备付金率
美国
两会
价格
吊空
指数
股灾
葡萄牙币
调至市价
pt
清算
电子汇兑
税粮
下降三角形
FDI
Writer
外汇
银行
投资
管理
阴烛
MACD
width
冲账
Theta
短期同业拆借
货币
peg
外汇交易法
金融中介理论
企业
艾略特波段理论的含义
消费发展战略
黄金
巴塞尔资本协议
贴现现金流
联系汇率制度
拔档
美国贝勒大学
汇差清算率
延期付款汇票
产品
短期国际商业贷款
Exposure
集中竞价
计期汇票
金融
标准普尔(S&P)
公司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金融)
正利差
分期付款汇票
软通货
出口物价指数
资金
选择权买方
百分比回撤
无记名汇票最低报价戴维·凯特标准·普尔 500指数抵押品持平德国工业产值德国消费者物价指数成本协同效益
股票
非农就业人口
交易
道琼斯公用事业平均指数
持平
指示汇票
产品竞争力
财务指标 盈利能力比率
德国伊弗研究所景气调查
外汇实盘交易方式
外汇实盘交易指令
国际收支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