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
  该法是指如何具体实施税法的规定,是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即属于税收程序法。也有学者将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独立出来,称之为税收争讼法,与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等并列的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