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

简介
黑市
黑市,又称地下市场,即不依官方法定的市场活动,是一种地下经济。例如违反印度的《外汇管制法案》(ForeignExchangeRegulationAct)、其他地方的《禁止特定物品交易法》、《配给法》,及违反各种通货的官定汇率等的交易活动。

黑市活动是黑社会的经济势力来源,是政府打击有组织非法社团的重点项目。黑金贿选也是黑市活动。

另外货品高于法定价格,窃取或伪造有定量的配给票证,按官方价格外还另付其他费用,也归类黑市。

在近代中国,黑市多指出现通货膨胀时,在国家限价或实行商品配售时所盛行的投机买卖。今指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套购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以高价倒卖或是贩卖走私违禁品、文物古玩、珠宝珍奇、黄金白银外汇证券从中牟取暴利的买卖。黑市的出现和发展,势必给经济发展、国家利益带来不良后果,使国家的大量文物、珍品外流,伪劣假冒商品充斥市场,短缺品集聚,市场失去控制,物价飞涨,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国家经济建设,危害国家利益。因此,在中国,人民政府对黑市采取坚决取缔,对在黑市上活动的人员坚决打击的政策。

“黑市”来源
毒品黑市
汉语中的“黑市”一词好像是在抗日战争期间出现的。这个词到了解放初盛极而衰,不怎么用了。由于“四人帮”作恶,“黑市”又随黑市而复活了。
  
“黑市”是针对“正式市场”、“官方市场”而言的。但由于“黑市”之使用达到一定的频率,就需要一个同“黑市”相应的通俗语来称呼长达四音节的“正式市场”。于是汉语和英语中就不约而同地出现了“白市”和“whitemarket”这样的词。
  
正如有了“开门”和“关门”之后出现了“半开门”这个词一样,按理在有了“黑市”和“白市”之后也该来了“灰市”才好。应该承认,在这一点上,英语确实要比汉语发展得快——汉语尚无“灰市”一词,而英语中的“graymarket”却早已出现了。
  
严格地说,黑市、白市的分界线在于是否合法。既然非法市场与合法市场互为反义,而黑白亦互为反义;那么比照以“黑市”称非法市场,当然要以“白市”称合法市场了。可见,从“blackmarket”到“whitemarket”直到“graymarket”的发展,也是类比构词法(wordformationbyanalogy)的一个实例。
形成
黄牛
黄牛是间接的黑市形式,是黑市形成必不可少的直接因素。

黄牛是指在合法销售途径以外垄断销售限量参与权与商品以图利的中介人的俗称。黄牛一词来源于上个世纪的中国上海,是指票贩子们联群抢购票时常有如黄牛群之骚动,故将他们称为黄牛或黄牛党。因黄牛行为连带匿名炒卖图利的行为严重影响到正当销售途径,故在很多地方皆属违法。

引申至所有能获取之特殊方法(或典型的排队,或囤积限量商品,或像“司法黄牛”般靠着特殊的社会地位或利益关系)有规模的垄断图利的商品(不一定是票,也可以是护照轮候号码、表格、或有收藏价值物品如签名球衣、限量发行之纪念品等等)或服务,而社会上有殷切需求的民众或愿出高价接受就会有黄牛的出现;就算非为图利而出售,某程度上亦反映着商品流传的渠道与其商业模式的公正性。

微观经济学而言,黄牛党的行为企图制造多为限量引起之高需求门票供给垄断,使得黄牛党可操纵转售门票价格以赚取丰厚利润;另一方面,买票难度增加(如香港迪士尼乐园需预先订票)或者本身已是供求失衡的状态下亦使场外黄牛票有价有市。所以除以行政手法打击外,外在条件的变化把需求降低或供给增加之下,黄牛纵使再垄断更多亦不致于能维持成本,更何况是图利。

黄牛党卖票不一定比原来的票种价格高,如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式外流之免费赠券则可以普通票价出售图利。而有黄牛党出现的地方亦不一定反映实际上的供不应求;在80年代的中国大陆机票因被售票员囤积而制造之短缺现象,借此挟高价钱图利皆属黄牛的一种。

黑市价格
黑市
黑市价格是黑市交易的媒介,是指进行非法贸易价格。不按国家规定的范围或不具备合法交易资格所进行的买卖活动,其成交价格都属黑市价格。适时调整非自由贸易商品的范围和价格水平。包括:违禁品价格走私价格;无价票证价格;不按国家规定的对象、数量、价格销售非自由贸易商品价格等。它是交易双方秘密协商确定的,一般是卖方从中牟取暴利。黑市价格有时暴涨暴落,有时也围绕市场价格上下波动

黑市价格一般高于公开的市场价格,但走私品和其他逃漏税商品价格则属例外。

黑市价格的抑制方法:
黑市交易及由此形成的黑市价格扰乱商品的正常流通,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但走私品和其他逃漏税商品价格则属例外。抑制或消灭黑市交易和黑市价格的方法,一是政府坚决予以打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二是政府应根据资源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非自由贸易商品的范围和价格水平。

地下钱庄
中国黑市
地下钱庄是黑市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一、什么是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地下钱庄从事的主要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根据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3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因此,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

二、地下钱庄的背后因素
1、乡镇私营企业融资路窄给高利贷带来了市场空间
从查获的“地下钱庄”看,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和广东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而其中又以义乌这个私营经济之都最为猖狂。原因很简单,资金的供求失衡使然。急需资金支持的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被挡在门槛外面后,只好向“地下钱庄”借贷。这块市场就被让出来了。“地下钱庄”正是这种背景下出的一个“怪胎”。

2、企业资金和公款潜流暗涌

黑市
中国公开资金市场上的利率单一且偏低,这又使各类乡镇资金流向地下资金市场,正由于有这样的资金来源和资金需求,由于放贷人未必有那么多资金,便产生一批利用“存款挂钩制度”的“拉款掮客”。他们从外地,党政机关,甚至金融部门拉存款,存入这里的银行,套取贷款,放贷者、中介人和经手人都在吃“利差”。据南方某日报透露,杭州市某政法机关为获得的“红利”给机关办福利,将公款存入“地下银行”。

3、巧妙利用存贷挂钩的信贷制度——四两拨千斤
在“地下钱庄”内部,有专门拉存款的,跑贷款的,搞诉讼的,讨债的,分工很细,操作非常周密,很难抓漏洞。手法主要是“无风险高利转贷”:银行为减少贷款风险,多实行存贷挂钩的信贷制度。“地下钱庄”窥出其中漏洞,先给银行存入一大笔钱。存款生息后,借款人据此可从银行获得一定数额的贷款。不久放贷人抽回存款,把风险抛给银行

4、以贷谋贿和以贷索贿
在计划体制中,银行资金筹集和分配都纳入国家计划银行资金运行要为企业生产流转服务,在这样的基础上,企业一般没有计划外资需求银行也无权进行计划外资分配。在理论和原则上,银行资金分配企业资金需求都是非人格化的,谁也不需要对谁施加影响,因此不会大量发生以贷谋贿和以贷索贿的情况。

5、金融法规不健全  

毒品黑市
如果说,体制的转换造成了不受约束的权力,这权力形成了腐败,那么,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则能在最大限度上约束权力,从而遏制灰黑色资金市场,尽管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银行体制的运行至今还是靠文件和政策来指导和约束,而文件和政策难免带有发布时期的烙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有累积的文件和政策难免存有谬误或相悖之处,这势必给人们留下操作的困难。同时,文件和政策往往比较抽象,缺乏具体细则的规定,这就给执法者留下理解的空间和执行的弹性,而且文件和政策的约束不是弹性的,它并不带有违者入狱的条款。

三、中国的地下钱庄
1、中国的地下钱庄的分布及特点
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而且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市场需求,地下钱庄在各地的“经营形态也不同。

2、具体来说地下钱庄受以下因素的驱动:

北京毒品地下黑市
一是韩币、台币等非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兑换渠道不畅,导致一些需要人民币资金外资企业转而通过地下钱庄寻求货币兑换

二是通常情况下非法买卖价高于对应的银行价格,故赚取汇差成为外汇非法交易的主要原动力;

三是从事走私的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通过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将出售走私货物所得的人民币款项转换外币进行支付。

四是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人民币兑换外汇汇出境外,并以出口货款名义汇回境内结汇,以骗取出口退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