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Illegal Financial Business Operations)

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金融的活动。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在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各类基金会、互助会 、储金会、资金服务部、股金服务部、结算中心、投资公司等机构,超越国家政策范围,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限期清理整顿。超过规定期限,继续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依照本办法予以取缔;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类型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等。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

  1、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2、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3、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保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非法集资是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种,尽管非法集资的名义变化多样,但其实质仍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