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概述
  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生产或经营某些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企业或因提高商品销售价格而给予企业消费者的经济补偿。它是国家财政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
  财政补贴在一定时期内适当运用有益于协调政治、经济和社会中出现的利益矛盾,起到稳定物价、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是,价格补贴范围过广,项目过多,也会带来弊端。它使价格关系扭曲,掩盖各类商品之间的真实比价关系;加剧财政困难,削弱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给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工资制度改革带来不利影响;不利于控制消费,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财政补贴的产生与发展
  财政补贴作为政府向企业和个人无偿转移收入经济范畴是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出现的。但是,由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一般不去主动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以及市场机制的运行,财政补贴手段只被偶然且小规模地使用。20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逐渐参与并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包括财政补贴在内的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始被自觉地经常使用。随着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程度加深,财政补贴的规模逐渐增大,涉及的领域也逐渐扩展。
  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加速工业化,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大都确立了一套以压低农业和基础产业产品价格为特征的相对价格结构体系,在这种体系中,潜伏着大量的补贴因素。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实行比较单一的国有制经济形式,且在国有经济内部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潜在的补贴因素并未表现为公开的财政补贴。只有当企业逐渐摆脱对政府的依附关系,成长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后,潜在的补贴因素才逐渐显露出来。加之在经济改革特别是价格改革过程中,国家为了缓解因社会分配关系剧烈变化引发的矛盾而不得不提供大量的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经济的影响
  (1)有效调节社会供求平衡,维护宏观经济稳定
  (2)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配合自然垄断领域的管制价格,提供社会福利
  (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
  这是财政补贴的积极作用。但财政补贴也有其局限性,主要是:
  (1)政府财政对一些经济活动长期提供大量补贴,将使价格价值背离长期化、合法化,从而削弱价格经济调控功能。
  (2)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
  (3)加剧了财政收支的矛盾,使政府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中国的财政补贴 预算中的安排
  中国国家预算中对财政补贴预算收支两方面均列有类级科目。收入中列有“国营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即通过收入退库形式拨补由于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企业亏损。其中主要有工业、商业、粮食、邮电、农牧等各类企业的计划亏损。在支出中列有“价格补贴支出”,包括粮油加价款、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市镇居民的肉食价格补贴等20多个款项。在各类事业行政经费支出科目中,还列有给职工的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等项支出。此外,在其他支出类中还列有财政贴息支出
中国财政补贴的种类
  中国财政补贴的种类和环节较多,按补贴的形式可分为:
  ①价格补贴
  ②亏损补贴
  ③职工和居民生活补贴
  ④利息补贴
  ⑤不通过国家预算的其他补贴
  按补贴的作用可分为:
  ①稳定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农产品和日用工业补贴
  ②支援农业生产的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和由于价格不合理而形成的工业企业生产亏损补贴
  ③收费标准偏低的城市公用企业的亏损补贴
  按补贴的主体可分为:
  ①中央财政支付的价格补贴
  ②地方财政负担的价格补贴
  按补贴的对象可分为:
  ①工业、农业、城市公用企业等生产环节的补贴
  ②商业、粮食等流通环节的补贴
  ③职工或居民消费环节的补贴
  由于对生产、流通环节的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价格价值背离的关系,消费者往往看不见、摸不着,故称之为“暗补”,而对于消费环节的补贴,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故称之为“明补”。
中国财政补贴的改革与现状
   中国从1953年起实行财政补贴政策。50~60 年代,财政补贴的范围小、数量少,国家财政能够及时调整补贴政策,使补贴与当时的财政承受能力基本相适应。从1979年起,为了改革不合理的价格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多次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但考虑到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对主要农产品销售实行了“价格基本稳定,购销价差财政补贴”的政策,同时,对一些与人民日常生活相关工业消费品以及煤炭石油等基础工业产品也实行了亏损补贴政策,致使财政补贴总额猛增。1978~1989 年,国家财政负担的价格补贴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由135.99亿元增加到972.43亿元,增长了6.2倍,平均每年递增19.6%,明显快于同期财政收入只增长1.5倍、年平均增长8.6%的速度。其中,价格补贴支出平均每年递增37.6%,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1%,上升到1989 年的12.9%,升高了11.9个百分点。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平均每年递增15.3%,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11%,上升到1989年的 21.4%,升高了10.4个百分点。另外,实行低房租政策,国家每年对房租的补贴也在百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