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程序


一、概述
  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就是信用贷款,由于银行贷款这项金融活动中面临诸多的风险,如利润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此,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活动作了指导性和约束性的规定。二、步骤

1、开拓业务和信用评估

  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银行已有卖方市场转到了买方市场。因此,争夺实力雄厚、信用度高、还款能力强的客户商业银行主要的竞争。调查人员在开拓市场进行信贷营销时,受理贷款人的申请,根据贷款人的资料,对其信用评估。同时对贷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进行调查,测定贷款风险度,并提交分析报告

2、贷款的审查和发放

  审查人员根据调查人员的报告对贷款人的资格审查和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或报上级审批。贷款审批后,就与贷款人就贷款数量、期限、利率等洽谈,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签发贷款指令。

3、贷款的检查和收回

  贷款发放后,银行为保证贷款能按时收回,会组织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关注资金的用途,以防遭受道德风险。如果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银行有权采取制裁措施,或以法律手段追回本息,以维护信贷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