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前培训

什么是从业前培训



  从业前培训也称“就业培训”,是指对初次就业人员获得就业能力进行必备的职业知识、技能的培养和练习。主要由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职业学校实施。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职业对就业者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者如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难以实现就业。我国改革劳动人事制度的个重要方面,就是有步骤地推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首先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实行,进而争取尽快做到:在城市未经职业技术教育、达不到岗位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就业、上岗;在农村,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企业,招工、招干及从事技术性强的生产经营工作人员,必须从相应的专业对口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在对口专业合格毕业生尚未全部录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要另行从社会上招用人员。职业教育法也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从业前培训的形式

  目前,我国的从业前培训有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就业练习中心和学徒培训等四种基本形式。


  1、技工学校


  技工学校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学生培训成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与此同时,它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还应根据需求可能,积极承担多种培训任务,包括在职人员(含班组长)的提高培训、转业培训、待业青年就业培训、学徒技术培训等。


  2、职业中学


  职业中学是普通教育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职业中学大都是教育部门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在普通中学的基础上改办的。有些是地方教育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与企业联合举办的。有些是普通高中附设的职业班。这类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习期限,根据培养工种(专业)的不同,分别定为 2年或3年。学习内容以文化和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并进行一定的实验实习。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由劳动部门(或者劳动服务中心)推荐,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考核,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择优录用为工人或职员。


  3、就业练习中心


  就业练习中心是各地劳动部门在建立劳动服务公司或职业培训机构,贯彻“三结合“方针的过程中,对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需要就业的人员,进行初级职业培训而举办的,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任务是:在国家就业和教育方针指导下,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经济单位培养具有初级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良好职业道德的劳动者。就业练习中心在完成培训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承担劳动部门委托的有关社会就业练习的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组织编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修改资料,交流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验,以及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就业练习中心是具体实施职业培训的实体,不是治理机构。


  4、学徒培训


  学徒培训是一种传统的培训方式,是在生产现场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培养技术工人,所以又称生产中培训。从我国目前情况出发,在一定时间内,学徒培训仍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一种重要方式,并且国家在招收学徒的条件、学徒的培养目标与学习期限、改进学徒培训措施和加强治理等方面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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