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保险公司

什么是国有保险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又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国营保险公司”,是由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的保险经营组织,由政府或其他公共团体经营,其经营可能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组织形式为举办商业保险保险组织;也可能以政策的实施为宗旨,并无营利的动机,组织形式为举办社会保险保险组织等。

  国有保险公司目前是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我国保险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国有保险公司的法律特征

  1、国家是国有保险公司的惟一股东

  2、国家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代表国家出资的机构或部门必须获得国家授权

  4、国有保险公司不设股东会;

  5、国有保险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批准,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生效。

国有保险公司组织机构

  1、股东

  1)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权利通过股东会行使。

  2)而在国有保险公司中,国家是惟一的股东,因此不设股东会。

  3)国有保险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董事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董事

  1)国有保险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2)董事会制订并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公司法》:“国有保险公司董事会由三到九名董事组成。”

  4)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

  3、经理

  1)经理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决议的具体的执行者。

  2)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

  3)《公司法》:“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国有保险公司经理。”

  4、监事

  1)《保险法》:“国有保险公司设立监事会。”

  2)“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

  3)“对国有保险公司提取各项准备金、最低偿付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