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制


  “地税收制度”的简称。国家制定的地税收法令和地税征收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单位和个人征收地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范。主要由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免税纳税期限征收形式和违章处理等内容组成。
  履亩而税是中国古代实行按田亩面积征收赋税的制度。简称“税亩”。《春秋》记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初税亩”。税亩即履亩而税,语出《公羊传》:“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左传》、《毂梁传》也都提到“初税亩”。西周后期,农民勤于私田,怠于公作,使有的国君和封建领主不得不“去公田”,舍“籍而不税”法,转而向农民征收私田生产物。鲁国首先采取按亩征税的办法,改变了过去以农民助耕公田所获作为财源的旧制度,承认了土地私有权的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