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利息金融债券

 

概述

累进利息金融债券(Progressive increase interest finance bond)  期限为浮动式,利率与期限挂钩,采取分段累进计息方式平价发行的金融债券。中国金融债券的一种形式,期限为1~5年或:1~3年。该债券的特点是:期限浮动,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5年或3年,债券持有者可在最短与最长期限之间随时到发行银行兑付,不满:年不能兑付。在最短期限与最长期限之间,将利率按期限分成不同的等级,按一定的百分比增加,每一时间阶段按相应利率计付利息,然后将几个不同阶段的利息收入相加可以得出该债券总的利息收入,如中国工商银行1987年10月发行的累进利息金融债券,期限为5年,满:年兑付,利息率按9%计算;满2年兑付,第一年利率仍为9%第二年利率按10%计算,2年平均利率9.5%;满3年兑付,第一年利率为9%,第二年利率为10%,第三年利率按11%计算,3年平均利率10%,依次类推,第四年兑付以12%计算利息,4年平均利率10.5%,第五年兑付按13%计息,5年平均利率为11%。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不足年部分不计息,超过最长期限部分不计息。近年,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专业银行先后多次发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这种债券的优点是使投资者的收益投资期限的长短紧密联系,投资期限越长,利率越高,投资收益越高,有利于鼓励长期投资,吸引和稳定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城乡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记名,可以转让抵押等,流通性较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收入节税,各银行债券可代为保管,较受投资者的欢迎。  

 

经济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