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票据清算
同城票据清算的概念
同城票据清算的基本规定
同城票据清算的具体做法(计算机处理)
5、提入行将票据及凭证处理入帐。
同城票据清算的帐务处理
(一)提出借方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过退票时间未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
提出贷方凭证,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退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提入借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误提他行凭证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提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提入贷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因误提他行票据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票或再提出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提出凭证和提入凭证计算轧差后为应收差额的,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应付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同城票据清算使用的单证及用途
1、提出清算票据清单,由提出行按提入行分类逐笔编制,分提出借方票据清单和提出贷方票据清单两类。清单一式两联,一联提出行留存,作同城行处往来科目传票附件,一联随票据送提入行。
2、提出清算票据汇总计数单,由提出行按提入行分类汇总编制,计数单一式二联,一联交人民银行清算总台,一联留提出行清算员交换时核对数据。
3、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差额报告单,一式二联,用于轧算提出、提入借(贷)方票据交换资金应借应贷差额,由人民银行清算总台产生,第一联贷记凭证,第二联借记凭证。即贷方差额,第一联人行或管辖行作贷记传票,第二联交换行作借记传票;借方差额,第一联交换行作贷记传票,第二联人行或管辖行作借记传票。
未在人民银行开立存款户的二级交换行处,差额报告单审查无误后,由清算行盖章,一联清算行留存,另一联交换行作记账凭证。
4、提入清算票据汇总清单,由人民银行清算总台提供,每个提入行一份,按提出行分类汇总编制。提入行清算员用于核对本场提入数据。
5、退票通知书(退票专用凭证),用于交换差错及退票处理,由提出行编制,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提出行留存,一联随退票送应退票据的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