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熊孩子们!国家突然宣布!
熊孩子们,这一次国家出手管你们了!
众所周知,教育在中国是个千年不衰的话题。从过去的棍棒底下出孝子,到如今的孩子打不得骂不得,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时代在改变,而教育的方式也在改变。以前的家长送孩子去学校会对老师说,俺家孩子调皮,您多操点心,该打就打。现在呢?老师但凡说学生一句不好听的话,家长们可能就会去告状。
教育环境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而教育方法也要与时俱进。这不,22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其中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并对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强制惩戒四个层级。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的情况,可以用一般惩戒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如果学生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现场教育惩戒后拒不改正的,教师经过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采用较重惩戒,并应该通知家长。
如果学生行为失范,屡教不改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严重惩戒。
如果学生有以下情况的,那教师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很显然,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就是为了能使现在的教育方式回归从前,毕竟现在打不得骂不得教育出来的孩子已经无法无天了。
可能有家长认为这惩戒方法划分的太细了,但实际上越细越好。如此细的分类,可以让老师在学生违纪的时候更好的选择处罚方法。
毕竟现在的熊孩子想法是越来越多,各种违纪的方法也是五花八门,再加上如今教育环境的复杂化,惩戒措施不细是不行的。
当然,为了公平对待,老师们同样也不能有出格的教育惩戒行为。说白了也就是说不能打、不能骂、不能罚抄课文一百遍等等。
其实这也是最纠结的一点,老师教育学生的时候难免会有些身体接触,其实完全没必要钻牛角尖,只要没有造成身体痛苦就行。
对于教育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人民日报也是发文评论称,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师当惩戒有“界”,关爱方无“隘”。
其实话又说回来了,哪个老师愿意过度惩罚孩子呢?又有哪个家长愿意孩子被老师过度惩罚呢?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我都不舍得罚,你有什么资格?
其实吧,家长这样想也是无可厚非,毕竟捧在手心上还来不及呢。但老师同样也是哪敢打骂啊,老师惩罚学生说白了就是为了学生能好好学习。
说句上学那会老师常说的话那就是,学习是给自己学的,不是给老师学的。你不学还影响其他人学习,那老师就很有必要教育教育学生了。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仔细想想,教不严真的全都是老师的责任吗?所以说,把教育惩戒细化成规则很有必要。把惩戒权重新交回到老师手里,才是这次出台这次规则的关键价值。
但因为目前的教育环境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所以改善环境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功的。到最后究竟能不能改变老师不敢罚、学校不敢担责、家长上纲上线的局面,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不过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熊孩子们真的要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