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

什么是山寨
  山寨出自粤语,原指那些没有牌照、难入正规渠道的小厂家、小作坊。通俗说就是盗版、克隆、仿制等,以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产品的外观或功能,并加以创新,最终在外观、功能、价格等方面全面超越这个产品的一种现象。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现形式为通过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机、游戏机等不同领域,由此衍生的词汇有山寨机、山寨明星、山寨吞晚、甚至“山寨明星 纷纷出炉,已经衍生出了—— 山寨文化。
  当前山寨文化在手机领域摧城拔寨,在数码领域跃跃欲试,尤其是挣脱了牌照的束缚,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行业潜规则,建立了以山寨文化为基础的价值序列。而且山寨文化深深地打上了草根创新、群众智慧的烙印,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式山寨。山寨文化经常行走在行业政策的边缘,在过去的一年里起争引议,出现了一种热潮—— 山寨热。从山寨手机开始,到现在的春晚山寨版,可谓层出不穷,让人应接不暇。一种新的流行文化在大众媒体和网络的推波助澜下,迅速成为了中国大陆众多流行文化中的佼佼者,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编辑]山寨文化出现的原因
  山寨文化的出现绝不仅仅是长期以来的造假之风和恶搞之风随意结合而产生,它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今天既偶然又必然的现象。
  偶然,是说它以“山寨”这个形式出现;而必然,是因为他出现的社会条件,主要是经济上的原因,也是本质上的原因。我国经过了几十年的高速的经济发展,在本身的发展过程中,就会产生一些经济泡沫;国外资本通过垄断品牌和技术,对许多电子和技术产品漫天要价,也造成非常大的产品虚价泡沫。而这样的一些虚价泡沫正是产生假货和仿制品的空间。试想假如品牌机和山寨机是一样的价格,谁愿意用山寨机正是因为许多品牌的虚价远在价值之上,所以才为山寨机提供了空间,它的空间就是这些形形色色的虚价泡沫,这些泡沫为山寨文化的出现提供了最初的动力。山寨产品虽然不能与名牌精品媲美,但它面向了大众消费者,山寨产品正好弥补了大多数人的囊中羞涩。
  云南大学知识产权专家宋笛认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验证明,一段时间内就会出现个文化主题,以强化和宣泄公众的文化思想和利益诉求,山寨也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多元社会对于草根文化的高度归纳,它涵盖了很多东西,如恶搞、颠覆、仿效、解构等娱乐模式,最终 仿制”鄱可归结为山寨;不懂山寨的含义也可以,只要能摆出山寨的姿态就行。云南大学社会学家马居里认为,山寨文化在2008年的兴起深刻表达了公众对主流文化的不满。例如山寨版《红楼梦》就表达了网友对新版《红楼箩》的不满一既然你能花那么多钱“糟蹋”名著,凭什么我就不能拿你开涮,在另一方面,大众娱乐的日益屑俗化,简单化,在大众媒体从最初“娱乐大众”蜕变成 愚乐大众”的工具的条件下,则为山寨文化创造了其表现形式的前提,公众盲从和缺乏批判性的思考能力则为其传播提供了快速干道。
">编辑]山寨文化流行的社会原因
  从2001年至今不过短短十年间,山寨文化从最初的数码行业迅速扩展到物质、精神各个领域,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这不是偶然的文化力量的勃发,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一)物质生活的丰富为其提供了经济基础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经济实力得到极大提高,成为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带来了人们更加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生活,日常生活不再仅仅局限于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人们有更多的精力和更加丰裕的物质财富去选择形形色色、五彩缤纷的物质生活,从而满足自身发展和享受的需要。这就为山寨文化的的盛行提供了经济基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购买喜欢的产品,只要这些产品能够为自身带来实用功能和享受功能,消费者并不在乎这些产品是否属于“正品”。并且相比之下,山寨产品由于其低廉的价格、优美的外观和强大的兼容性功能,往往能更好地适应普遍的大众。
  (二)大众传播媒介为其提供了技术基础当IT行业最初出现山寨现象时,并未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
  但当2002年、2003年地方电视台陆续出现山寨版周杰伦、刘德华、张学友等明星时,这些山寨形象通过电视媒介迅速得到广大观众的认识和关注,山寨文化成功进军了娱乐界。2008年12月2日,一贯以严肃、权威著称,居庙堂之高的央视新闻联播关注山寨现象,称? 山寨’一词已经从经济行为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新闻联播的关注标志着民间自发的文化行为正式进入主流媒体的视野,山寨风尚渐入高潮。随之而来的山寨版《红楼梦》、山寨版《百家讲坛》、山寨电影、山寨电视剧、山寨春晚等,无一不借助大众传播媒介而迅速走红。尤其是以网络视频形式流行的各种山寨节目,其受关注程度前所未有。
  (三)主流文化中话语权的垄断和大众表达意识的觉醒是其社会基础山寨文化与主流文化不同,它来自民间,属于一种民间文化、草根文化。它作为一种亚文化而存在。山寨文化的兴起以及流行并非民间文化与大众传播媒介偶合的结果,从深层次上说,它事实上是大众对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主流文化中话语权的垄断局面的强烈不满和反抗。要实现阶级统治的长久,就要使用文化霸权,用和平、协商、隐蔽的方式同化对抗集团,制造文化认同,控制意识形态。在葛兰西看来,文化霸权的形成就是意识形态的抗争过程。精英阶层作为一种强势群体,正是通过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来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掌控的。山寨文化的生产者是正是广大的草根阶层,他们对精英阶层对话语权的垄断控制极为不满,精英阶层所生产出的传达其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也无法真正表达广大受众的心声,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它会在短短十年内如此迅速并蓬勃发展的深刻社会原因。
  (四)人们追求娱乐和宣泄需要是其社会心理原因现代社会是成为全民娱乐的时代,每个人即是娱乐的提供者,也是娱乐的对象。山寨文化的轻松、诙谐、幽默、戏仿的特征,借助于大众传播媒介能够更好地为人们提供丰富多样的精神娱乐产品,也能让人们尽情地自我娱乐。现实生活中巨大的社会压力使得人们产生浮躁和烦闷心理,山寨文化的轻松娱乐正好为这种心理提供了宣泄的场所。
  山寨文化的盛行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发展迈向更成熟阶段的一个前兆。我们在为文化的多元发展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反思现存文化体制的弊端进行改革。草根文化和主流文化的这种对抗锋芒在日后的发展中将会不断削弱,从而使二者走向更加完美的融合。
">编辑]发展山寨文化的重要性
  1.山寨文化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丰富了文化生活,是对主流文化的补充。山寨文化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它的创新、模仿、调侃的一面为草根阶层创造了展示自己的舞台,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文化形态。比如山寨春晚,就是一帮热爱表演的人的晚会,他们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展现自己的绝活,这是一种自我价值的展示,在满足自身文化追求的同时也使喜爱这些文化的人得到了精神的愉悦。主流文化所宣扬的内容并不能为所有人接受,一味的强制推行只会招来更多的反抗和抵制。山寨文化是对主流文化的合理补充,它的存在可以促使主流文化自身的反省,寻找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更好的发展自己,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2.有利于社会良性发展,创建和谐社会与文化。在当前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今天,民众需要一个发泄的途径,排解心中的苦闷。山寨文化有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模仿社会上的著名人物或者事件,进行调侃和讽刺,通过网络的广泛宣传,引起社会注意,这样甚至可以揭露社会的阴暗面,使那些社会矛盾暴露出来,尽早得到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如果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得不到合理解决,越积越多,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就会大增,危害社会和谐。
  3.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就是综合国力的竞争,除了经济和科技的硬实力的竞争外,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的竞争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
  我国最近几年一直大力建设文化产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都是以官方文化为主体与他国竞争,很少见到民间文化的身影。民间文化有着突出的民族特色,可以弥补主流文化的不足,增加文化产业的多样性,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山寨文化是民间智慧的体现,虽说难登大雅之堂,但是只要加以创新和改造,是有其发挥的空间。
">编辑]山寨文化的危害
  第一,山寨产业的兴起影响了我国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据称,在2007年,山寨产品盈利达到1亿元,成为名符其实的产业,为我国经济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不是经济总量的增长,而是以创新为核心的制度,受教育水平,技术水平和文化氛围的整体水平的提升。创新一方面来自于人的天性,一方面来自于社会环境。从人的天性来说,创新意味着巨大的成本,包括物质成本,精力成本,时间成本等等。但是,我们从山寨的身上只是看到在娱乐的外表下掩藏的复制内核。
  第二,山寨产业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直接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
  毫无疑问,“山寨”行为的本质是侵权,仿冒,这是一种对知识产权的漠视。大多数山寨行为都是营利性质的商业行为,从 “康帅博”到“周佳”牌洗衣粉再到NCKIA的手机,这些已经远远超出了恶搞的范畴。山寨行为发展成了产业,模仿也就触犯了法律。
  山寨产品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大规模的以模仿起家的“企业家”给社会公众造成一种印象:复制他人的产品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同时不受法律的追究。那么,盗版行业摇身一变成山寨行业,加入山寨的怀抱,继续其暴利生涯。
  第三,山寨文化的兴起导致青少年“反社会性”倾向的增长,影响其社会化。
  作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山寨文化凭借其强大的影响力和解构力在肢解着青少年对他们所处社会的真实认知。山寨文化的受众大多是社会化尚未完成的青少年,因此它对青少年的社会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山寨宣扬了他们的口号是“没有什么不可以山寨”,这就给了青少年一种幻觉:生活是可以任意娱乐的。这种口号只会造成他们对权威的漠视和反感,进而阻碍青少年的社会化,影响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第四,山寨文化的兴起反映了社会追求名利的趋势并加强了这种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功利思想愈演愈烈,以至于许多女大学生们持有“找得(工作)好不如嫁得好”观念就是这种名利观的一种反映。山寨文化在当下能够迅速崛起,并赢得广泛认同,很明显受到急于发财、出名的社会浮躁之气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奉行的“重义轻利”思想已经被这种名利观冲的七零八落,社会呈现出浮躁的心理。
  第五,山寨文化的兴起导致群众文化的陷入低俗化。
  群众文化,是相对于精英文化而言的,是一种存在于广大群众中,喜闻乐见的,简单易懂的文化,主要内容还是健康的。群众文化大多流传于口头,网络,电视等媒介和民间艺术中。反观山寨文化,它集中表现出来的是商业性和娱乐性,是通过工业的批量生产和网民的热情参与形成的这种带着明显的商业性和娱乐性的文化,类似于法兰克福学派所指的“大众文化”。
  批量生产的山寨文化一旦广泛流行,群众文化也受其影响而不得不转向学习山寨文化,两者融合到一起的时候整个社会也许就会陷入“山寨狂欢”了。
">编辑]山寨文化的法律规制与保护
  “山寨文化”的普遍接受和认同从一个侧面折射了中国在转型时期,人民的消费理念、经济状况和精神需求等不同层面的现状。山寨文化孕育于山寨产品之中,对待山寨文化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而要从利弊两方面权衡,通过对山寨产品的法律规制和保护,最终促使山寨文化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山寨文化的法律规制
  从山寨手机与品牌手机的雷同到山寨明星的侵权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山寨系列产品因其兼有翻版、仿真、模仿等特点,有些产品目前已经触犯到了知识产权法的底线。为保证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维护良性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必须严格、有效地规范这一新兴产业
  1、加强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管理。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它是快速传递信息的媒介平台。但也不乏有人通过网络恶搞娱乐群众。譬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它通过利用剪辑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界面和《无极》电影的片段,改编词汇,将一部全国人民非常熟悉的电影变成了法制搞笑节目,这里的侵权行为不容质疑。首先,它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法制频道的界面、主持人的肖像,侵犯了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许可使用权。其次,它将《无极》电影的片段无偿的使用,并进行篡改,侵犯了知识产权法规定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改编权等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通过《无极》的知名度,外加网络巨大的终端用户,一炮打红,作者名声大震。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网络对这部短片和作者的成名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使潜在的侵权行为得以迅速传播。对此,我们必须要加大网络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对网络传播作品的审核把关,通过法制的健全来规制一些潜在的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要加大网络管理,一要完善网络管理的立法工作,设立网络准入制度,统一网络管理口径,严格执行网域实名制度。二要加大网络侵权的责任追究力度。网络侵权的传播范围大,影响广,通过转载、转播的网站很多,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要受到真正保护,就必须对网络媒体、复制者、发起者等多方侵权人予以法律追究。
  2、规范广告行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两年,山寨明星成为了广告界的新宠。他们以其长相与明星相似,并通过行为服装、发型等修饰几乎与明星本人难分伯仲。一些小厂商考虑到明星与山寨明星代言广告费用上的悬殊,纷纷聘请山寨明星代言广告。而厂商仍可堂而皇之的以既没有假冒明星姓名,也没有故意假冒明星为由,否认对明星构成侵权。但对于购买商品消费者而言,因山寨明星与明星本人十分相似,消费者并不能予以辨别,他们是通过明星代言广告而信赖商品质量,进而购买该商品。可见,山寨明星代言广告无疑是误导了消费者,这也正是厂家启用山寨明星代言广告的原因。为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山寨明星代言广告要通过法律予以取缔,坚决不允许山寨明星利用明星本人的知名度来左右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山寨明星广告要依法追究厂商、广告商、山寨明星三方的责任。
  (二)山寨文化的法律保护
  山寨文化一方面存在一定的模仿、翻版等特点,但另一方面还具有的创造性、娱乐性和平民性等优势。我们在保证山寨文化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同时,对这种新兴文化仍要予以有力保护,使之形成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文化形式。具体而言:
  1、维护“山寨明星”合法权益,为其营造适度发展空间。
  “山寨明星”通过惟妙惟肖地模仿明星的语言、容貌或者歌曲等,被观众所认同、喜爱并成名的演艺人员。在模仿过程中,演艺人员同样付出了辛苦和智慧。他们运用自身的优势,通过模仿的技巧,揣摩明星的一颦一笑,加之日复一日的练习,才能达到与明星演艺的相似。比如,吴镇宇导演的《追影》,影片中虽然启用的全部都是“山寨明星”,但并没有混淆观众视听。这部电影在带给观众欢乐的同时,还宣传了新人,深受大家喜欢。可见,对山寨明星的行为,不能全盘地取缔,要用法律去鉴别,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没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就应予以认同,承认其存在价值,并运用法律有效予以保护,给山寨明星创造一个有利的发展空间,使其在依靠模仿出名基础上,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演艺形象,成为受观众喜爱的名副其实的明星。
  2、规范“山寨电子产品”,振兴民族丁业新发展。山寨手机是山寨电子产品的代表,山寨手机厂商通过采购手机的不同部件,经过重新组装,形成功能、外观与品牌手机相似的手机产品。目前,虽然山寨手机质量差强人意,有些甚至存在携机爆炸的危险现象,但我们也要看到它功能强、外观新颖、像素高、价格低廉的优点。对此,我们必须从长远眼光看待,“事物的发展一般都需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作为企业也不例外,今天著名的跨国公司,在当年也曾经历过‘山寨’的阶段”?。对待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山寨电子产品,我们必须要依靠法律和政府监管使其走上合规合法、可持续发展道路。首先,要加强山寨手机的质量监督。
  质量是产品信誉,只有高质量的产品才能赢得市场。山寨手机要想走得长远,就必须严把质量关。对此,除了企业白行监管之外,政府也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质量合格、没有侵犯知识产权产品一律颁发销售许可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律没收销毁。同时政府还要加强手机市场的监督,加大对三无产品处罚力度。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政府要注重对手机质量的宣传,以动画、公益栏等形式加大对质量不合格的山寨手机的宣传,警示消费者不能只因价格低廉而盲目购机,购机时需要注意手机的销售许可证等质量认证标志。通过有力宣传,使不合格的山寨手机无法找到市场,从而自行消灭。第三,要正确引导山寨手机生产厂商,鼓励创造民族品牌。山寨手机的生产厂商不能只局限于当前利益,要本着长远发展的眼光,通过对手机外观设计、实用新颖等科研开发,创造出自己的品牌,真正达到与品牌产品的竞争、抗衡之势。
  总之,山寨文化不能被简单地定义为仿制、复制的代名词,山寨产品更不能一概等同于侵权产品。对于山寨文化这一新型文化,我们要以宽容的态度、理性的思维、严谨的法律、宏观的政策对待,对确属侵权山寨产品,要运用法律依法取缔,对仍有发展前景的山寨产品,要正确引导,使其真正成为民族品牌屹立于世界舞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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