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


寄售简介和国际贸易中的特点
  寄售(consignment)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寄售方式运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交易中,为促进成交,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灵活适当运用寄售方式。
  “寄售”是一种有别于代理销售贸易方式。它是指委托的(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一.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二.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
  三.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一销,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优点
  (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货物的所有权,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
  (二)寄售的优点
  寄售是一种先发运后销售现货卖方式。一般逐笔成交国际贸易,往往买主对出口方的产品有所了 解, 批量成交,远期交货。而以寄售方式销售,可以让商品市场上与用户直接见面。按需要的数量 随意购买,而且是现货现买,能抓住销售时机。所以对于开拓新市场,特别是消费市场,是一种行之 有效的方 式。
  (一)寄售的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大。
  (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 
  (二)寄售的缺点
  出口商承会担一定的风险费用。其一,货未售出之前发运,售后才能收回货款,资金负担较重。其 二,货物需在寄售地区安排存仓、提货,代销人不承担费用风险。其三,万一代销人不守协议,比 如,不能妥善代管货物,或是出售后不及时汇回货款,都将给出口商带来损失。其四,如果货物滞销, 需要运回或转运其他口岸出口商将遭受损失。寄售协议
  寄售协议规定了有关寄售的条件和具体做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的基本关系
  寄售人和代销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货物在出售前所有权仍属寄售人。代销人应按协议规定,以代理人身份出售商品,收取贷款,处理争议等,其中的和费用由寄售人承担。
  寄售商品价格
  寄售商品价格有三种规定方式:规定最低售价;由代销人按行情自行定价;由代销人向寄售人报价,征得寄售人同意后确定价格,这种做法较为普遍使用。
  佣金条款
  规定佣金比率,有时还可增加佣金比率增减额的计算。通常佣金代销人在货款中外商重视我国寄售行业
  在此次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寄售行业以其独特灵活的商业模式为经济发展作贡献,受到政策支持。2009年初,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动旧货流通网络建设,以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满足不同群众的消费需要。
  2009年9月21日,外商投资的“润物寄卖”在北京剪彩开业。媒体评价说,外商投资的寄卖店初次试水,标志着我国旧货流行业正受外资青睐的发展趋势已经初显端倪。北京润物寄卖有限公司由瑞士著名投资机构赛伯华特和香港大江智业国际投资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金500万美元。据商务部网站介绍,这是北京市最大的寄卖公司,也是国内首家外商投资的寄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