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用控制

不动产信用控制概述
  中央银行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之外,尚有质的控制,或称选择性政策工具和其它政策工具,如直接信用控制间接信用控制消费信用控制证券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优惠利率货币政策工具。
  不动产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办理不动产抵钾贷款管理措施。主要是规定贷款的最高限额、贷款长期限以及第一次付现的最低金额等。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朝鲜战争期间,为了确保经济资源的合理利用,特设置规则w 及规则X 两项选择信用控制措施,前者为消费信用控制,后者即为不动产信用控制。规则X 不仅适用于会员银行,而且适用于一切放款机构。后来美国于1952 年取消了对不动产信用管理措施。除美国外,有的国家也实行过此项措施。
不动产信用控制内容及控制效应
  不动产信用控制的主要内容有:规定不动产贷款的最高额度分期付款的期限、首次付款金额及还款条件等。
  不动产信用控制的效应:当经济过热,不动产信用膨胀时,中央银行可通过规定和加强各种限制措施减少不动产信贷,进而抑制不动产的盲目生产或投机,减轻通货膨胀压力,防止经济泡沫的形成。当经济衰退时期,中央银行也可通过放松管制,扩大不动产信贷,刺激社会对不动产需求,进而以不动产的扩大生产和交易活跃带动其他经济部门的生产发展,从而促使经济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