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力激荡法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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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力激荡法(Brainstorming),又称头脑风暴法,1941美国奥斯朋(Dr.Alex F.Osborn)所创。利用创造性想法为手段,集体思考,使大家发挥最大的想象力。根据一个灵感激发另一个灵感的方式,产生创造性思想,并从中选择最佳解决问题的途径。不可批评与会中人的创意,以免妨碍他人创造性之思想。
  脑力激荡法从20世纪到50年代开始流行,常用在决策的早期阶段,以解决组织中的新问题或重大问题。脑力激荡法一般只产生方案,而不进行决策。来源
  Brainstorming最先的涵意是:「精神病患者的头脑错乱状态」。如众所知,精神病患者最大的特徵,在言语与肢体行为随心所欲表现,而无视於他人的存在,此固然不合乎社会行为礼节的规范,然而从创造思考源流的启导与引发的目标来看,摆脱世俗礼教与旧观念的束缚,以期望构想(idea)能无拘无束的涌现,是有所必要的,此乃脑力激荡术精义所在。运用范围
  脑力激荡术(brainstorming)是指一群人或一个人运用脑力,做创造性思考(creative thinking),在短暂的时间内对某项问题的解决,提出大量构想的技巧。
  脑力激荡术可资运用的问题范围非常广,大至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尖端科技的创新,小至家庭或个人琐碎事疑难的排除,物品改良均可使用脑力激荡术策略。
  事实上,不少的研究显示脑力激荡术训练可以增进创造思考能力。实施方式
  其实施的方式有集体思考与个别思考两种。
  集体思考式的脑力激荡术形式上与一般会议相似,一组人运用开会方式,由一位主席主椅,两位秘书将所有提的构想书写呈现在会议人员面前,以期激荡出创造性问题解决方案。
  一般所谓的脑力激荡术即指集体思考的方式。具体操作
  脑力激荡法的具体操作如下:
  1、召集有关人员
  参加的人员可以是同一行业的专家,也可以是不同行业的人员,甚至可以是毫不相关的人员。人数在7-10人之间为好。
  2、 选择一个合格的召集人
  主持脑力激荡法的召集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 了解召集的目的;
  (2) 掌握脑力激荡法的原则;
  (3) 善于引导大家思考和发表观点;
  (4) 自己不发表倾向性观点;
  (5) 善于阻止相互间的评价和批评。
  3、 选择一个舒适的地点
  选择的地点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 一间温度适宜、安静、光线柔和的办公室或会议室;
  (2) 严禁电话或来人干扰;
  (3) 有一架性能良好的录音机;
  (4) 有一块白板或白纸夹板,以及相应的书写工具。
  4、 召集人宣布会议开始
  召集人在会议开始时要清目的、拟解决的问题、会议规则(如相互之间不评论等等)。再让每个人
  考虑10分钟。
  5、 在脑力激荡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尽可能使每个人把个种方案讲出来,不管这个方案听起来多么可笑或不切实际;
  (2) 要求每个人对自己讲出来的方案简单说明一下;
  (3) 鼓励由他人的方案引出新的方案;
  (4) 把全过程都录音;
  (5) 把每一种方案写在白板上,使每个人都能看见,以利于激发出新的方案。
  6、 结束
  脑力激荡时间一般不要超过90分钟,结束时对每一位参与者表示感谢。具体原则

延缓批判,禁止批评

  为使主意容易产生,任何判断必须延至所有参加者发表其意念后,待整个活动快将完结前才共同选出最佳的构想。

欢迎自由运转异想天开

  主意越奇越好,不限制或批评不合常理、不切实际或可笑的念头,因此类意念常会触发别人的灵感.。

构想(idea)越多越好

  意见越多,得到最佳的解难方案的可能性亦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