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商

风险投资商(Venture Capital Providers)

风险投资商概述

  所谓风险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失败危险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风险投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成功的项目进行出售或上市,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变现,这时不仅能弥补失败项目的损失,而且还可使投资者获得高额回报。我们通常所说的风险投资,是专指那些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联系的投资活动,即高科技风险投资的简称。进行风险投资的人就是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商的职责

  由于在风险投资市场上,风险投资商将投资人的资金投向风险公司,因此需要十分谨慎,才能达到获得高利润的目的。而且一般投资商处于优势地位,所以这一阶段中许多协议和法律文件是由风险投资商的律师起草的,律师在此是处于关键的地位。其业务与职责主要包括:

  其一,协助投资方调查风险公司

  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投资商需要对公司的各个方面做全面的调查、了解,才能作出理性的决策。了解的范围包括公司的历史、业务、产品原始股本、管理结构、无形资产、对外债债务等等。尽管风险投资商从经济回报的角度会对公司进行调查,但是这时律师可以从法律角度协助进行审慎的调查,项目主要包括:公司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公司注册资本和出资到位;公司管理者个人重要信息的真实;管理层与公司劳务合同及与其以往雇主的合同,主要注意涉及商业秘密的条款;公司资产报告和债权债务公司对外往来的合同与其他法律文件;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的涉诉或者仲裁案件;政府相关审批文件的到位情况。如果公司提供的信息有虚假或者种种不规范的做法。律师应该提出书面的意见。

  其二,协助投资方进行商业谈判

  律师在商业谈判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因为涉及的许多法律问题需要立即解决,否则可能使谈判的条款因为违反我国法律而无效,从而给委托人带来可能是十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时,律师的职责主要是:准备好相关法律问题概要,这样可以帮助投资商充分了解有关的法律,不至于在谈判上感觉很突然而受挫;在谈判中除了回答投资商的问题外,还可以根据谈判实际情况提出合法的、建设性意见,并告知双方其法律后果,以供委托人选择。   

  其三,审查和起草相关法律文书

  审查的法律文件主要是风险公司提供的合作计划书、法律意见书、新的人事协议等,而需要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件一般包括法律意见书和投资协议,其中最重要的是投资协议,因为它是这个项目的基础法律文件,协议是否完整准确,直接影响了双方的利益。通常来说,起草投资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投资协议是和公司控股股东而不是风险公司签订;因为风险投资不是一般的公司融资方式,投资方是要获得公司股权,所以投资将影响到公司股权分配公司管理,所以这个协议应该是和股东签订,而不是和公司签订。

  2、不能采用一般的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形式。风险投资是追求高利润投资,也有高风险,因此双方之间应该进行多种特殊的约定,而不应该仅仅规定一般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

  3、在协议的条款中,除了公司的自我称述、出资的金额、回报方式等基本条款之外,还应该写明按照协议修改公司章程,以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等机构的约束;同时由于投资方的投资,应该派员充实管理层,并写明是否可以更换经理投资商所持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清算时候的优先权;投资方履行义务的前提条件等,以减少投资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