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

 

正文
  以有价证券抵押短期资金融通,在形式上表现为附有条件的证券买卖。
  有价证券的持有者在其资金暂时不足时,若不愿放弃手中证券,可用回购协议方式将证券售出,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以保留在一定时期后(如一天)将此部分有价证券按约定价格全部买回的权利,另支付一定的利息利息的支付或者加在约定价格之内,或者另计。还有一种“回购协议”,即贷出资金取得证券的一方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证券,收回贷出资金
  回购协议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长的。此外,还有一种“连续合同”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回购协议没有固定期限,只在双方都没有表示终止的意图时,合同每天自动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回购协议方式具有以下特点:①将资金收益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②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③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抵押,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风险。④较长期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在美国回购协议市场利率一般以联邦储备资金拆借市场利率为基准,但经常会略低一些。回购协议作为重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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