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

作者:佚名

[摘 要]:●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想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从而消灭债务,并将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2、
[英文摘要]:
[关 键 字]:提存 公证
[论文正文]:●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想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从而消灭债务,并将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1、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2、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

  ●可以提存标的物包括:

  1、货币(含本、外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仓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5、其他可以提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