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海上保险合同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②投保人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③保险标的;④保险价值保险金额;⑤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⑥保险期间;⑦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⑧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⑨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⑩合同订立的时间。投保人保险人可以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就与具体保险标的和保险风险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定。
  海上保险合同
  定义:保险人按照约定,对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又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核心:保险利益
  详解——保险利益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2 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3 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