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防灾

  (一)保险防灾的概念

  保险防灾是保险防灾防损的简称,是指保险人与保险人对所承保保险标的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因素,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从而降低保险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

  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防灾的主体不同。第二,防灾的对象不同。第三,防灾的依据不同。第四,防灾的手段不同。

  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又密切相关,互为补充,其共同之处表现在:第一,两者都是处理风险的必要手段;第二,两者都是为了减少损失,达到保护社会已有的财富保障社会安定的目的。

  (二)保险防灾的内容

  1.加强同各防灾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2.进行防灾宣传和检查

  3.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4.提取防灾费用,建立防灾基金

  5.、积累灾情资料,提供防灾技术服务

  (三)保险防灾的方法

  1.法律方法

  即指通过国家颁布有关的法律来实施保险防灾管理

  2.经济方法

  保险人在承保时,通常根据投保人采取的防灾措施情况而决定保险费率的高低,从而达到实施保险防灾管理的目的。

  3.技术方法

  保险防灾的技术方法可以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通过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等技术来体现保险防灾精神;二是运用科学技术成果从事保险防灾活动。

  前者表现在三方面,首先,在设计保险条款订明保险人防灾防损的义务。其次,在保险责任的制定上,也有防止道德风险的规定。再次,在保险理赔上提出了抢救和保护受灾财产的要求。

  后者通常是指保险企业专门设立从事防灾技术研究部门,对防灾进行有关的技术研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