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税率

 

简介

   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

 

    从理论上说,零税率免税是不同的。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但在实际工作中,税率为零的含义在不同税种上的使用,并不严格。如所得税往往对应纳税所得额免税金额部分以零税率表示,当然所得税并无转移税额的问题。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税率为零的投资项目仅指免掉投资项目本身应纳税额,其外购各种商品和劳务,实际上都是含税的,并不退还其已纳增值税税额。真正体现零税率理论上定义的,是增值税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增值税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