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现金捐赠

接受现金捐赠(donated cash)

什么是接受现金捐赠

  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捐赠时,由于该捐赠项目价值在捐赠日就已经实现,因此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

  如果接受现金捐赠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则核算要求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现金捐赠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接受捐赠的现金金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  贷记“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现金捐赠的金额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年度终了时,企业应根据年终清算的结果,按接受捐赠的现金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与实际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

  例:甲公司属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10月8日,接受其华侨捐赠现金100000美元,当日汇率为1:8.1,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33%,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810000(100000×8.1)

    贷: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67300(810000×33%)

      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542700

  假设2002年12月31日,甲公司年终清算的结果表明,上述接受现金捐赠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为220000元。即与原计算应交所得税267300元的差额为47300元。应作如下调整会计分录:

  借: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7300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4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