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权

什么是分红
  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分红权。企业股东可以将分红转让赠与给其他人。受让人或受赠人仅仅成为该产权的受益人,不拥有该产权的其他权力。
分红权的实现条件
  分红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公司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3.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分红权的经典案例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红方式。在证券市场建立的初期,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上市公司较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在1995年的红利分配中,沪市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上市公司达到101家,深市这一数字为73家,均超过分红公司总数的半数以上。这说明,在我国,现金股利分红已成为上市公司分红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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