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利用平台资源优势垄断!复制热卖产品与卖家直接竞争
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亚马逊最近官司缠身,众多矛头指向“垄断”。亚马逊的反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其利用平台特权和技术手段优化自己的商品和服务,牺牲其他卖家的利润来达到巨额盈利。
垄断,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们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垄断是竞争的敌人,没有竞争也就没有创新,垄断企业容易资本无序扩张,发生垄断蔓延垄断传导以及风险叠加和风险传递。
经欧盟调查初步认定,美国互联网巨头亚马逊破坏欧洲主要市场的零售业公平竞争,涉嫌利用其规模、权力和“大数据”牟取对其平台第三方卖家的不正当竞争优势。
据报道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致实施“封城”地区在线销售激增,放大了亚马逊在全球经济中的作用。韦斯塔格指出,欧洲在线销售额过去5年几乎翻番,今年接近7200亿欧元。她认为,鉴于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亚马逊制定的规则“不应人为偏袒自家零售产品或使用其物流配送服务的零售商产品”。
掌握销售数据,快速复制热卖产品,利用平台资源,为产品提供曝光优势,对卖家施压,奉行“最低价”潜规则,随意接管利基市场;等等行为皆触及了底线。
虽然以上的行为不少卖家已经发觉并且发出声讨声音,但是亚马逊带来的流量红利依然吸引卖家不断入局。因此要想被亚马逊邀请加入游戏,卖家有时只能屈服于这些不平等的条约,否则将会被游戏规则制定者亚马逊踢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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