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不再天经地义?
诚信的债务人不再走投无路,
国内个人破产制度正式破冰!
一
背负214万的巨额债务,最终只用还3.2万,浙江温州中院正式宣布!
昨天上午,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破产案件在温州顺利办结,成功避免了又一起悲剧的发生,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推行提供了鲜活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债务人蔡某系温州一破产企业股东,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其应对该破产企业214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经法院调查,蔡某和其配偶每月收入各约4000元,银行账户仅有零星存款。
蔡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费用花销巨大,且其孩子正在读大学,家庭长期入不敷出,却无能力清偿巨额债务。
最终,在法院的积极调解下,蔡某同4名债权人达成谅解,只需要在1年半的时间内偿还3.2万,就可以了结债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此后蔡某就是自由身,接下来六年是破产期,法院会联合多个部门对其及家庭财产和消费情况进行监控,相当于6年的“经济监牢”。
1、3年内个人信用受限,禁止生活、工作必需之外的一切高消费。
2、6年内若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超过部分的50%要拿出来清偿未偿还的债务。
3、6年内若发现未申报重大财产,或者存在欺诈、恶意减少财产或者其他逃废债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恢复按照原债务额进行清偿。
这是自今年7月份,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后,个人破产制度在国内的正式破冰,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借款人的春天来了,再不用一条道走到黑。
二
时至今日,除了香港和台湾地区外,国内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父债子偿”、“夫债妻还”成了民间借贷的基本信条,债务人一旦资不抵债还不起钱,往往会被催债者逼入死胡同,全家都从此陷入困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并不少见。
同时,这种风气也一定程度助长了“高利贷”和“职业催债”等畸形行业发展,受害人群已经到了相当惊人的程度。
据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19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94万人次,按照总人口13.9亿人简单计算,占比已达1%。
意味着每100个人里,至少有1个因无力偿债被列入黑名单,而这还是公开的数据。
研究表明,其中多数人都因突发或不可控因素导致资金链断裂,并非存心想当“老赖”。
现在,国家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出台个人破产制度的初衷,就是给那些诚实的负债人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建风险缓冲区。
距离我们最近可参考的个人破产案例,是香港明星钟镇涛的经历。
因为妻子挥霍无度,借钱炒楼却恰逢98年金融危机,香港房价大跌75%,钟镇涛负债2.5亿港元,每个月光利息都要几百万,不得不在2002年申请破产。
香港的破产期是四年,在这四年里,钟镇涛拍戏、演唱赚来的每一分钱都要上缴给香港破产署,破产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后其余都用于还债,大到租房、买家具,小到交通费、理发费都有严格限制。
直到2006年还清债务才重获自由,钟镇涛后来回忆这段生活的时候说:“这4年来,我在香港的房子是租的,拍戏时,制作单位没有开车接我,我就搭地铁。逛百货公司时,只能看不能买,因为我是破产的人。”
此外,同内地生活消费最为接近的香港,另一项统计数据也值得我们借鉴。据香港破产管理署发布的2018年个人申请破产的统计显示,只有1.07%的申请人负债超过了600万,负债在60万港元以内的债务人多达76.98%,可见这项制度救济的主要是穷人。
三
欠了一屁股债,又不想当老赖的负债人,似乎看到了一个合法的“避难所”;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仿佛也开始设想超前消费、过度借贷、四处举债后再申请个人破产,实现“假破产,真逃债”的卑劣目的;
对有些人来说,4年或是6年的“经济牢狱”根本不算什么,只要不用还钱。
只能奉劝这些人,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国家设立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是善意、诚信的债务人,绝不会纵容恶意的债务人。
央行同微信、支付宝全面联手,个人征信记录已覆盖我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不夸张的说,我们的消费能力、借贷和财产水平,借助科技金融的分析,他们能获得比我们自己更清楚的数据,待金融系统实现征信记录全面共享后,妄图逃废债的人必将躲无可躲、逃无可逃。
同时,在完善的个人财产监控体系和强大高效的破产惩戒机制建立之前,这项制度也不会轻易推出。
四
今天,个人破产制度的破冰,是国家为诚实守信的人打开了重生之门;而个人征信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国家为恶意欠钱不还之人套上的枷锁,一旦被计入黑名单成了“老赖”,就将身败名裂、再无立足之地。
妄想逃避债务的代价,将超乎想象沉重,这个记录保留可不是4年或6年,而是10年甚至更久!
国家正在构建一张全方位无死角的天网,涵盖银行、金融机构、微信、支付宝,联通全社会,进行信息共享。
一旦有人失信,马上天下皆知!
未来的社会,最大的破产,不再是财富破产,而是信用破产。
来源:鸣金网,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