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符号

价值符号

 

正文
  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流通手段的货币符号。不足值的金属铸币和本身没有价值纸币都是价值符号。
  铸币在流通中会受到磨损,它的重量会逐渐减少,这样就会出现名义含量和实际含量的分离,但它仍可按原来的额面价值流通。这种情况说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不一定是足值的货币。它可以用另种材料制造的价值符号甚至完全是象征性的符号来代替。例如,银辅币、铜铸币等的金属含量并不等于它们的名义含量和所代表的价值,而是由法律规定的。纸币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代表金属货币量的价值符号。
  价值符号能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是因为货币流通过程中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不断地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只要交换双方都承认这一价值符号能代表一定的价值量,就可以进行交易马克思说:“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49页)。
  价值符号代替金属货币流通,需要得到社会的公认。这种社会的公认是通过国家的强制手段取得的。但国家的这种强制力,只在本国的流通领域内有效。一旦越出国界,价值符号就不能充当流通手段。国际间的支付,最终只有贵金属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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