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控股

什么是间接控股?

  未直接持有股份而是通过其直接控股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的方式,获得对另一定或几家公司财务经营方针控制权的企业集团结构。


间接控股形式


  1、父子孙结构(father-son-grandson),即母公司直接拥有公司甲80%的股份公司甲又直接拥有它的公司乙70%的股份,则母公司间接拥有子司乙56%的股权(80%×70%),公司乙的少数股权为44%,所以,母公司不仅要将公司甲,而且还应将公司乙纳入合并范围。在这一结构下,是否应将间接持股的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不取决于控股方式和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而是取决于母公司能否对间接持股的企业进行控制。因此,即使上例改为公司甲只拥有其公司乙60%的股份,则母公司公司乙中间接拥有48%(80%×60%)的股份公司乙的少数股权则占52%,此时仍需将公司乙纳入合并范围。因为,母公司控制了甲,而甲又控制了乙,母公司间接控制了乙。可采用自下而上,层层递进的方式,编制出合并会计报表

  2、联属结构(connecting affiliates)。母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乙)的股份虽未达到半数以上,但通过其公司(甲)持有乙公司股份,累计已达到半数以上的股份,由此而形成的企业集团结构。图二中,母公司直接拥有公司乙20%的股权,又间接拥有公司甲32%(80%×40%)的股份,母公司共拥有公司乙52%的股份,其余48%中有40%被少数股东拥有,8%(20%×40%)间接地被公司甲的少数股东所拥有。母公司公司甲的合并报表编制与直接控股基本相同,公司乙的股东权益股利分派应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公司甲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项目一并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