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China Everbright Group)
中国光大集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ebchina.com/
中国光大集团简介
......
中国光大集团(China Everbright Group,简称光大集团)是中国中心政府治理的国有企业,1983年5月在香港创办,集团现以经营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治理等金融业务为主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通过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北京)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治理境内外业务。最高决策机构为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家授权,经营治理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集团党委在集团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集团监事会由国务院委派。
目前,集团在境内拥有全资企业6家,控股企业2家,参股企业7家,合资企业1家,其中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光大投资治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香港拥有光大控股、光大国际2家上市公司,全资公司37家,合资及联营公司12家。
中国光大集团正按照"以金融业为重点,以投资治理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为两翼,以金融业、环保业和会展业为三大支柱"的发展战略,加强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动各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和业务联动,建立集团比较竞争优势,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快发展,提高效益,致力于建设规范化金融控股集团。
光大集团发展状况
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1983年5月在香港创办,同年8月18日正式开业(当时注册名为"紫光实业有限公司",1984年7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即集团香港总部)。成立20年来,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贸易起家,拓展投资阶段(1983年至1990年):集团业务以外贸和实业投资为主,与国际上2500多家企业建立了业务联系,积极开展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在工业、农业、食品业、旅游业、地产物业等领域兴办实业,为扩大中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动国内经济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和繁荣香港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创办金融业,投资香港资本市场阶段(1990年至1996年):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集团实施了业务发展战略性调整,向国内倾斜,向金融业倾斜。 1990年11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集团北京总部)在北京成立。至此,一个集团两个总部的经营治理模式正式形成。
1992 年8月成立中国光大银行;1996年4月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1992年开始,集团斥资进入香港资本市场,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并改组为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亚太有限公司。同时,集团还积极参与了实业、房地产、贸易等方面的投资。
三、盘整存量,全方位资产经营阶段(1996年至1999年7月):集团原有的贸易功能逐渐萎缩,以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业为主导,实行全方位的资产经营。集团进行了大量的新项目投资,形成金融服务为主、基础设施、石油天然气、饭店治理、房地产开发及通讯领域等多方位但超常规发展的局面。
四、战略调整,全面建设金融控股集团阶段(1999年7月至今):集团按照中心"大刀阔斧改革,审慎稳健经营"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地实施战略调整,一手抓金融业的发展,一手抓实业企业的调整,提出了"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的工作方针和"集团治理,分业经营"的治理模式,明确了近一个时期"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
即:一个目标,就是要把光大集团建设成为规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两个要求,就是要在日常工作中,一手抓改革和业务发展,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三个转变,就是发展方式由过去的"齐头并进",逐步转移到以发展金融业务为重点上来;治理体制由过去的"多个法人经营、一个法人负责"转到"集团治理、分业经营"上来;集团职能由过去的"重投资、轻治理"转到着重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治理上来;四项主要工作,一是努力发展金融业务,力争发展速度和质量超过金融同业平均水平;二是实业企业调整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的治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四是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主要金融企业上市,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实力。集团籍此迈出了建设规范化金融控股集团的步伐。
近六年来,在党中心、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中心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干部员工的艰苦努力,集团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和运作方式初步建立,金融业有了明显的发展,非金融业的调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内部治理日臻严格和规范,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改革、调整和发展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面对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机遇和挑战,中国光大集团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两个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证,大力推进"治理集团化、经营规范化、效益最大化",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致力于建立一个具有现代化治理理念和创新机制的规范化金融控股集团。
光大集团公司架构
中国光大集团是通过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北京)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治理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为集团董事会,集团监事会由中国国务院委派。目前,公司拥有全资企业6家,控股企业2家,参股企业7家,合资企业1家。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