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采购

联合采购的概述



  主要发生于非营利事业的采购,如医院、学校等,经由统合各不同采购组织需求量,以获得较好的数量折扣价格。这也被应用于一般商业活动之中,应运而起的新兴行业第三者采购(Third-party Purchasing),专门替那些MRO需求量不大的企业单位服务


  联合采购是委托中心城市代理政府采购活动,或者相邻若干个县(市)实行区域联合集中采购,使不同地区零散项目集合起来,形成大规模采购,以此来实现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它包括区域纵向和横向联合两种模式。区域联合采购对财政支出规模小的贫困县切实可行,有很强的操作性,它可以弥补一些经济发展还很落后的贫困县财政困难、安排购买性支出资金有限、采购规模小、单位分散、采购范围窄、品目少、采购经验不足、对供给商无法形成吸引力等不足,有效理顺采购关系,创造规模效益。



联合采购主体确定

  该主体重点负责组织各个政府采购部门开展诸如汇总采购品目和数量、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联合集中采购的各项前后期工作。若是纵向联合采购,地(市)级政府采购部门理应是联合采购主体;若是横向联合采购,同级的各县(市)应轮流作为区域联合采购主体,依次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确定联合采购时间

  合理安排招标采购时间,对于兼顾各县市政府采购部门、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供给商的利益,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安排,保证采购单位正常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域联合集中招标采购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对于日常消耗性货物的采购,可采取某一时间跨度如半年或一年为联合采购时间;对于任务性采购,一般选在任务开始之前进行联合采购。



确定联合采购地点

  招投标地点的确定同样是联合采购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达到锻炼县级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大规模集中招标采购的能力,假如是纵向联合采购,应在地(市)政府采购部门所在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假如是横向联合采购,就应轮流在各县(市)召开招投标会议。



确定合理的资金支付方式

  在政府采购中,资金支付一直是供给商最关心的问题,联合采购也毫不例外。由于联合采购的非凡性,它的资金支付方式是采用集中支付还是分散支付也应该视情况而定。若是纵向采购,各县(市)则应将采购资金集中到地级政府采购部门,再统一支付给采购供给商;若是横向采购,则应分散支付,由各县(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各自将款项直接支付给采购供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