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储金

2611  保户储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投资保险业务的投资款,可将本科目改为“2611 保户投资款”科目。企业保险)应向投保人支付的储金或投资款增值,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投保人交纳的储金,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向投保人支付储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投保人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