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

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及劳社厅发[2001]3号文的通知精神,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报考条件:

1、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考试时间:

2010年4月3、4日;

2010年9月4、5日;

2010年12月4、5日。

成绩管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各考核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