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肥力递减规律


  是一种资产阶级经济理论。其基本观点是:如果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投资,超过一定限度以后,增加的收益就会依次递减,并认为土地肥力日益衰竭是一条规律。
  作为农业生产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耕地)是具有肥力的土壤。耕地的肥力有由自然形成的自然肥力,有由人们以自然肥力为基础,通过生产活动创造出的人工肥力。具有自然肥力的土壤,由于人工肥力的渗入溶合成一种新的经济肥力。人们只要正确地掌握人工肥力和经济肥力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就可以在人的能动作用下,进行人工肥力的创造而培育成具有经济肥力的耕地,并把经济肥力较差的耕地,定向改造成经济肥力较好的肥壤沃土。
  在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关系中,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分离的。土地所有者不直接过问土壤肥力的培育。租地经营农业的资本家(租地农场主),因土地租约期间有限,非但回避一切非租期以内能取回收益的土壤改良投资,而且为了尽可能攫取较多的农业经营利润,在肆意掠夺劳动者的同时,并以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为手段拚命掠夺土地肥力,从而造成土地肥力日益衰竭。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来的恶果。
  社会主义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不符合农业发展规律的。列宁曾经批判土地肥力递减规律,指出:“它抛开了技术水平和生产力状况这些最重要的东西。事实上,‘追加的(或连续投入的)劳动和资本’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以生产方式的改变和技术的革新为前提的”。只有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连续投入追加劳动和追加资本,才会出现收益相对减少的现象,但决不能据此说明这是普遍的规律。列宁指出:“‘土地肥力递减规律’完全不适用于技术正在进步和生产方式正在变革的情况”。事实有力地否定了土地肥力递减规律。从农业生产的发展历史看,只要耕种得当,增加投资,把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农业,土地肥力不但不会衰竭,反而愈用愈肥,收获量也可以大幅度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