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价格

什么是协商价格
  协商价格简称议价,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确定的一个双方均愿接受价格,彼此统一的价格是双方在会计计算、政治和妥协最后混合折衷下确定的。协商价格通常要低于市价,原因是内部结算价格中不包含外部推销管理费用和税金等;内部转移的中间产品数量较大,单位成本相应较低;供应方大多拥有剩余产能力。在协商中,如果双方都有充分的信息(Adequate Information)了解各自分部的成本收入,那么协商的过程将得到改进。如果有自由成本流和收入流信息,对各方管理者来说会更容易确定提高利润的机会,以利于各方在转让过程中都获益。这种价格应能反映特殊情况或非常情况而为买卖双方所同意。在一般情况下,议价往往可以以市价为上限,以变动成本为下限,在此范围内确定协商价格
协商价格制定条件
  (1)有关的中间产品有外部市场,两个部门的经理可以自由地选择接受或拒绝某一价格,这避免了双边垄断局面的发生,在这种局面下,价格取决于协商双方的力量和谈判技巧。
  (2)内部转让可使销售管理费用减少;
  (3)转让的数量相当大,足以产生数量折扣时;
  (4)销售部门具有闲置产能力时;
  (5)购买部门所需的物品无法由外界供应
  (6)由权利外购或外销。这为讨价还价提供了必要条件。
  (7)各协商者都享有全部市场信息。这使得协商价格接近一方(最好是双方)的机会成本
  (8)当协商发生矛盾时(双方利益有大有小),可能导致非最优决策时,企业最高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必要的干预,但干预应是有限的、得体的。
协商价格的缺点
  协商价格有以下缺陷:
  (1)对于有关经理来说,协商很花费时间;
  (2)容易在部门间造成矛盾;
  (3)它使对部门获利能力的评价受经理协商技巧的影响;
  (4)它要求高级管理者花时间监督,并不是介入协商过程;
  (5)如果协商价格高于提供转让产品的机会成本,有可能导致次优的产量水平。
  根据协商价格制定转让价格决策的困难在于:确定的转让价格激励各分部经理经营能使企业整体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当分部经理有权力协商转让价格时,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其自身利益(分部利润),而不是企业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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