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广告

什么是提示性广告



  提示性广告是指加强消费者对已有购买和使用习惯的商品的了解和印象,提示他们不要忘记这个商品商标、品牌及特色,刺激重复购买,巩固原有市场占有率,吸引产品的后期使用者的购买,引导消费者形成稳固的、长期的习惯需求的广告。它是配合产品的生命周期进入成熟期和衰退期而实施的广告目标[1]


  提示性广告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加强目标消费者对产品的兴趣和印象,配合主诉性广告创造出最大的诉求效果[2]



提示性广告的发布场所[2]

  提示性广告一般发布于某市场阶段被确定的提示型媒体上,同时也有可能与主诉性广告同时出现在一种场所。


  比如产品销售终端就可能被作为提示性广告与主诉性广告同时发布的场所。整齐醒目的产品陈列,花样翻新的POP展示均是一种发布于终端的提示性广告;而营业员的详细讲解,形式新颖的终端演示以及科学严肃的专家咨询均是传播于终端的主诉性广告。



提示性广告的内容[2]

  提示性广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形象提示


  品牌形象提示广告主要是提醒人们识准产品名称及品牌形象定位


  比如“红牛”来到了中国就是向人们提示“红牛”这一品牌名称,引起人们对这一品牌的注意。


  “武汉,你的可口可乐来了”也是向人们提示品牌名称,引起人们的兴趣。


  2、品牌个性提示


  品牌的个性特征、功能特点通过一句简短的语言,一种独特的声音传播出来,让人们一眼便了解产品的属性。


  如“红桃K补血真好”,“流在心里的血,澎湃着红桃K”的声音,就是通过简单的一句话,提示人们注意,红桃K是一种补血的产品


  3、目标市场提示


  所谓目标市场提示,就是广告所透露的信息是关于本产品的目标消费者类型的。


  目标市场除了通过产品利益与目标消费对象的直接相关性显示出来以外,有的可直接诉求于目标消费者的外在特征本身,以提醒这一产品的主要诉求对象。如“太太口服液,太太口服,先生心服”这一较通俗的广告,从直接需要者“太太”到可能的购买者“先生”,目标消费者均被提及,让人一眼就能明白,该产品是否适合于“我”消费和购买。



提示性广告的创作原则[2]

  1、简洁性、准确性


  提示性广告的目的仅仅在于提示某种信息,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因此内容一定要简洁,并且要准确传达出所要提示的信息。


  如“金利来,男人的世界”,既让人们关注“金利来”这一品牌,又让人们明白“金利来”的目标消费者男性。语言简洁、准确、干净。


  提示性广告的准确性要建立在对所推广产品品牌形象,品牌个性,目标消费者的准确定位分析的前提下,然后以最精炼的语句表现出来。


  2、通俗性、生动性


  提示性广告要想获得最佳的提示效果,其提示语言应易记、易传播、目标消费者易接受。这就要求语言和形式要生动、通俗。


  如“风湿王、风湿王,风湿病见了就投降”这句话就琅琅上口、生动形象、易记易传。


  再比如:“喝孔府宴酒,做天下文章”这句广告语也通俗易懂,生动贴切。


  3、诉求有力


  提示性广告虽然只是提示目标消费者,但由于其本身也是一次对品牌利益的传播,因而也应尽可能地对目标消费产生心理触动。


  如“补血快快似输血,补血当然红桃K”就充满了自信心,对贫血患者的触动显然是明显的。


  提示性广告由于其简洁性的约束,因而其对消费者的诱惑显然不是最强有力的。如果把握得不好就很容易变成一种不疼不痒的平淡无奇的提示,这样的提示还不如不提示。



参考文献

  1. ↑ 广告类型相关概念

  2. 2.02.12.22.3 张先冰.广告的提示与主诉(J).《销售市场》,1998年第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