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次重复博弈

概述
无限次重复博弈是指同一个博弈被无限次重复多次。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对于任何一个参与者的欺骗和违约行为,其他参与者总会有机会给予报复。

由于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报复的机会总是存在的,如不再与其合作。这样一来,违约或欺骗方会遭受长期的惨重损失,因此每个参与者都不会采取违约或欺骗的行为,囚犯困境合作的均衡解是存在的。

特征
无限次重复博弈是不存在可作为最后一阶段的最后一次博弈, 这使得普通的逆推归纳法无法直接运用。同时, 分析无限次重复博弈没有合适的判断依据, 其原因有二:无限次重复博弈的阶段得益总和在很多情况下都趋于无穷大;无限次重复博弈在现实中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由于心理上的原因和实际利益的影响, 人们更看重于近期利益, 而对长期利益相对看轻, 因此在分析无限次重复博弈时, 首先应解决不同期得益对博弈方决策的影响的问题。

与无限次重复博弈的区别

无限次重复博弈没有结束重复的确定时间。在有限次重复博弈中,存在最后一次重复正是破坏重复博弈局中人利益和行为的相互制约关系,使重复博弈无法实现更高效率均衡的关键问题。
无限次重复博弈不能忽视不同时间得益的价值差异和贴现问题,必须考虑后一期得益的贴现系数,对局中人博弈均衡的分析必须以平均得益或总得益的现值为根据。 [1]
无限次重复博弈与有限次重复博弈的共同点:试图“合作”和惩罚“不合作”是实现理想均衡的关键,是构造高效率均衡战略的核心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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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赵小惠,孙林岩.寡占理论与重复博弈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1,21